第二节 一般构造要求


第5.2.1条 砌块块体的尺寸规格以及空心砌块的孔型和空心率,应根据当地采用的原材料性能、生产和施工条件,结合构件强度验算和建筑功能要求等因素,加以综合考虑,合理设计。

第5.2.2条 砌块的两侧面宜参照图5.2.2设置封闭式灌浆槽,空心砌块的上端应封顶。

第5.2.3条 在室内地坪以下,室外散水坡顶面以上的砌体内,应铺设防潮层,防潮层一般采用防水水泥砂浆。

室外明沟或散水坡处的墙面应做水泥砂浆粉刷之勒脚。

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砌筑砂浆应采用标号不低于50号的水泥砂浆。

注:①粉煤灰硅酸盐密实砌块和混凝土空心砌块,可用于地面以下或防潮层 以下的砌体。其它材料制作的砌块,应经材性试验确定; ②空心砌块用于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时,其孔洞应用标号不低 于100号的混凝土填实。

第5.2.4条 砌体的水平灰缝和垂直灰缝一般为15~20毫米(不包括灌浆槽)。

当垂直灰缝宽度大于30毫米时,应用200号细石混凝土灌实。

第5.2.5条 砌体上下皮砌块的搭缝长度不得小于块高的1/3,且不应小于15厘米。当搭缝长度不足时,应在水平灰缝内设2Φ4的钢筋网片,网片两端离该垂直灰缝的距离不得小于30厘米。

第5.2.6条 纵横墙交接处,应分皮咬槎砌筑。砌块墙与后砌半砖隔墙交接处,应在沿墙高每80厘米左右的水平灰缝内设24的钢筋网片(图5.2.6)。

第5.2.7条 为防止砌块建筑底层的窗下墙产生垂直裂缝,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第5.2.8条 为增强砌块建筑的整体刚度,空心砌块建筑可在其外墙转角处、楼梯间四角的砌体空洞内,设置不少于1Φ12的竖向钢筋,此钢筋应贯通全部墙身高度,并锚固于基础和楼屋盖圈梁内,钢筋接头应尽量绑扎或焊接,绑扎搭接长度不得小于35d(d——钢筋直径),该处砌体孔洞应用200号细石混凝土浇捣密实。

第5.2.9条 圈梁设置:

一、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盖或木楼盖的多层砌块建筑,宜按表5.2.9的规定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

二、单层空旷砌块建筑,檐口标高为4~5米时,应设置圈梁一道;檐口标高大于5米时,宜增设一道;

三、建造在软弱地基或不均匀地基上的多层砌块建筑和单层空旷砌块建筑,除应满足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外,应在基础部位设置现浇圈梁一道;

四、圈梁应尽量设置在同一水平上,并形成封闭状;圈梁宽度一般与墙厚相同,当墙厚d>24厘米时,不宜小于2/3d;圈梁高度一般不小于12厘米,纵向钢筋不宜少于4Φ8,箍筋间距不宜大于30厘米;圈梁兼作过梁时,过梁部分的配筋由计算确定。

第5.2.10条 跨度大于6米的屋架和跨度大于4.2米的楼(屋)盖梁的支承面下,应设置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垫块。当墙中设有现浇圈梁时,垫块与圈梁宜浇成整体。

对墙厚d≤24厘米的砌块建筑,当梁跨l≥4.8米时,其支承处的墙壁宜设壁柱。

第5.2.11条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的搁置长度,在墙上不宜小于10厘米,在钢筋混凝土梁上不宜小于8厘米。当搁置长度不足时,应采取锚固措施。 跨度l≥7米的屋架和预制梁的端部,应采用锚固件与墙、柱上的垫块锚固。

第5.2.12条 砌块墙体伸缩缝的最大间距,可参照表5.2.12的规定采用。

第5.2.13条 当为软弱地基时,在满足使用和其它要求的前提下,砌块建筑的体型应力求简单。建筑体型比较复杂时,应根据其平面形状和高度差异情况,在适当部位用沉降缝将砌块建筑划分成若干个刚度较好的单元;高度差异(或荷载差异)较大时,可将两单元隔开一定距离。如拉开距离后两单元必须连接时,应采用能自由沉降的连接体或简支、悬挑结构。沉降缝宜设置在下列部位:

一、建筑平面的转折部位;

二、高度差异(或荷载差异)处;

三、地基土的压缩性有显著差异处;

四、建筑结构(或基础)类型不同处;

五、分期建造的砌块建筑的交界处。 沉降缝的宽度按表5.2.13选用。缝内一般不填塞材料。当必须填塞材料时,应防止缝两侧的房屋内倾而相互挤压。

第5.2.14条 为防止钢筋混凝土屋盖的温度变形引起顶层墙体开裂,改善屋盖的热工性能,当采用整体式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屋盖时,宜设置屋盖保温(或隔热)层。

炎热地区的东西墙体应采取隔热措施,以达到或接近24厘米厚砖墙的隔热性能。 寒冷地区的外墙应采用多排孔砌块。

第5.2.15条 为防止外墙渗漏,改善墙体的隔热、隔声性能,砌块建筑宜作内外抹灰。

第5.2.16条 门窗樘可以用铁钉固定在嵌入砌块或灌浆槽的楔形木榫上,亦可以利用铁脚或螺栓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