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机构的要求

8.1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必须有挡线盘,钢丝绳应整齐地缠绕在卷筒上,当吊篮平台提升高度达到最大行程时,挡线盘高出卷筒上的最后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倍。

8.2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最小名义直径(D)与钢丝绳名义直径(d)之比值D/d应不小于20。 爬升式提升机构的滑轮最小名义直径(D)与钢丝绳名义直径(d)之比值D/d应不小于12,当D/d等于12~18时应采用航空用钢丝绳。

8.3 提升机构的传动禁止采用摩擦装置、离合器、皮带传动等。

8.4 提升机构的传动零部件必须进行适当润滑。亦可采用自密封、自润滑。并应定期注入和更换润滑油。

8.5 提升机构的所有传动外露部分必须装上机罩或类似的防护装置。

8.6 提升机构的传动机构在电气失效时,应具备不超过两人就可操作的手驱动装置。

8.7 提升机构上必须配备制动器,一般应有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均可使带有额定载荷的125%的吊篮平台停止运行并停住。

8.7.1 主制动器 该制动器应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采用常闭式制动器。 主制动器选用闸瓦式或盘式,并整体安装在提升机构上或提升电机上,制动器的各部分位置均应便于检修和调整,并有防水保护。

8.7.2 辅助制动器 辅助制动器一般应刚性安装在提升机构的机架或底座上,可用常闭式制动也可用手动机械制动,该制动器主要是使用在提升机构采用手摇驱动情况下,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其安装位置要便于操作、检修和调整,并有防水保护。

8.7.3 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若装在屋面小车上(动力装置位于屋面),也必须配备制动器,并需符合8.7.1、8.7.2的要求。

8.8 提升机构上下运行最大额定速度不得超过10m/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