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制冰和储水
(Ⅰ)制冰

第5.7.1条   制冰池的制冰生产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G=24g.n/1000τb=0.024g.n/τb  (5.7.1)式中:G——制冰池的制冰生产能力(吨/日);
g——冰块重量(公斤);
n——冰桶数量(只);
τb——结冰时间(小时);
24——每日小时数(小时);
1000——一吨换算成公斤的数值(公斤/吨)。

第5.7.2条   结冰时间可按下列经验公式确定:     
τb=0.01C.12/-tb  (5.7.2)
式中:C——系数,与制冰池的设计、盐水流速、冰块顶部与盐水水面的高度差有关,一般可取0.53~0.6;制不透明冰时宜取小值;
1——冰块顶端横断面短边的长度(毫米);
tb——制冰池内盐水的平均温度,一般可取-10℃。

第5.7.3条   冰块重量和冰块顶端横断面尺寸可按 表5.7.3 取值。

第5.7.4条   制冰池内冷却设备的传热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F=q.Gk.Δt   (5.7.4)
式中:F——冷却设备的传热面积(平方米);
q——制冰的单位热负荷。当制冰的原料水初温在25°~30℃时,日产一吨冰的热量,宜取6000千卡/小时;
k——传热系数(千卡/平方米·小时·℃)。当冷却设备采用V型蒸发器,而盐水流速在0.70~0.75米/秒时,宜取400~500千卡/平方米·小时·℃;当采用螺旋管型蒸发器时,宜取400~450千卡/平方米·小时·℃;
Δt——氨蒸发温度与盐水平均温度之差(℃),一般可按5℃计算。

第5.7.5条   当制冰池的冷却设备采用V型或螺旋管型蒸发器时,应采用重力式氨液循环装置;其氨液分离器容积不应小于该蒸发器容积的20~25%,分离器内的汽体流速不应大于0.5米/秒。

第5.7.6条   制冰池的四壁和底部应做好保温层、防潮层和隔汽层。四壁顶部必须设防止生产用水渗入保温层内的措施,池底保温层下应采取防止地面冻胀的措施。制冰池保温层的总传热阻(R0)应大于或等于3.3平方米·小时·℃/千卡。

(Ⅱ)储冰

第5.7.7条   储冰间的建筑净高,当用人工堆码冰垛时,单层库的净高宜采用4.2~6米,多层库的净高宜采用4.8~5.4米;如用桥式吊车堆码冰时,则建筑净高应不小于12米。

第5.7.8条   储冰间冷却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储冰间的建筑净高在六米以下的可不设墙排管,但顶排管必须分散满铺;  

二、储冰间的建筑净高在六米或高于六米时,应设墙排管和顶排管。墙排管的安装高度宜在堆冰高度以上;  

三、墙排管或顶排管不得采用翅片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