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室外线路

第11.5.1条 35kV的室外架空线路,严禁穿越各级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

第11.5.2条 1kV至10kV的室外架空线路,严禁跨越A、C级建筑物。 在A、C级建筑物区架设的1kV至10kV的架空线路,其轴线与危险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距A级建筑物不应小于50m;

二、距C级建筑物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

第11.5.3条 380/220V及以下的室外架空线路,不应跨越AC级建筑物。在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内架设时,其轴线距生产贮存烟火药和黑火药的A级建筑物不宜小于50m,距其他A、C级建筑物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