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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建设工作会议准备工作的通知
汕府建通[20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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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全市建设工作会议初定于2007年2月下旬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会议主要议题:传达全国、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工作。为做好这次会议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2006年度汕头市建设系统先进单位8个和先进企业52—54个
  (一)评选对象
先进单位评选对象:建设系统中的机关和事业单位。
先进企业评选对象:建设系统中的施工、监理、开发、勘察设计、燃气、建筑节能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企业。
  (二)推荐办法
  评选推荐按照分级管理、逐级推荐的原则进行。
  1、 先进单位: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自荐或由市建设局有关科室集体讨论推荐;区县建设局属下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或市建设局有关科室推荐;其他单位由本局有关科室集体讨论推荐。
  2、先进企业:区县属下企业由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市直企业可以自荐,报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由市建设局有关科室推荐。
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附件2。
  (三)评选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上级精神,有一个团结协作的领导班子,领导成员廉洁自律、勤政廉政、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能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决定、指示,真抓实干,勇于创新。
  2、有一支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干部职工队伍,能同心同德,从大局出发,对社会负责,为群众着想,在开展社会服务承诺和为民便民利民活动中成绩突出。
  3、有一套行之有效、较为健全的规章制度,照章办事,行为规范,作风优良,工作扎实,办事效率较高,社会形象较好。
  4、能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纳税,按时缴交有关规费。
  5、能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及经济技术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较好;没有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没有因集资等问题发生上访事件;没有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没有违法建设行为;没有违法行政行为;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定;没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实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权。
  (四)工作要求
  1、加强推荐评先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单位要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和相关承办工作人员,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推荐评先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征询意见、讨论研究、资料填报等工作,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开展。
  2、认真按照有关标准和条件做好推荐评先工作。各单位在推荐中要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被推荐的单位和企业具有先进性、代表性,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该单位(企业)评先资格。
  3、按规定认真填报有关资料。参加评选的单位和企业,请按附件3要求填报(一式二份),并由其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和加盖公章,附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证明(各区县建设局须由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其他单位和企业可由其主管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于1月25日前按管理线条报送本局有关业务科室。
  二、会议经验交流
  会议将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经验交流,主要交流开拓外地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建设管理、燃气经营等方面情况。被指定撰写经验交流材料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并于1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脑磁盘报送本局有关业务科室。经验交流材料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

  附件:1、2006年度汕头市建设系统先进单位名额分配表
     2、2006年度汕头市建设系统先进企业名额分配表
     3、2006年度汕头市建设系统先进管理单位(企业)推荐(自荐)表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会议 准备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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