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07年1月16日至18日,我局抽调市、区监督人员组成检查组,在各区县建设局和市质监站、安监总站按《关于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汕府建通[2006]135号)要求完成对所属全部项目的检查的基础上,复查了部分在建工程,现将这次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复查共抽检16项在建工程,16家不同施工企业。对已申报省、市“双优工地”的项目,不列入本次检查范围。本次检查的重点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和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且注意做到两个侧重:即安全与质量检查中侧重安全检查,督导和惩罚中侧重督导。
从检查情况看,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质量安全行为进一步规范,基本能认真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工程实体未发现重大质量隐患,对危险源基本能按要求进行公示和落实防范责任。
各部门和企业对这次年终质安检查活动比较重视,能按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所提高,其中,金平区的受检项目总体情况较好,对检查工作比较认真,整改措施比较落实。
二、存在的普遍问题
(一)安全生产方面:
(1)安全措施费的使用管理没有按要求执行,有些区属项目的施工合同没有有关安全措施费条款。
(2)施工用电存在问题较多,用电专项组织设计不规范,保护接零或接地不规范,开关箱和施工机具无保护接零,电箱无电源隔离开关,没有完全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3)井架物料提升机经安全检测后仍存在不少问题,卸料平台安全门采用简易推拉形式无法保证常闭要求,卷扬机操作棚无设置或简陋,无联络信号,有的吊蓝没有安全门。
(4)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内容简单,无针对性,不能有效指导施工。
(二)质量方面:
(1)项目经理未能真正履行项目管理职责,有名无实, 项目部的责任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2)没有编制消除工程质量通病的专项施工方案,消除质量通病措施落实的深度不够,尤其体现在砖砌体、屋面防水等分部。
(3)地基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滞后。
(4)非中心区项目的外墙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节能规定。
(三)监理行为方面:
(1)监理机构配备不符合要求,有些项目的总监平时极少在现场,对工程施工状况不甚了解,对安全工作检查不到位,发现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也未将有关情况及向安监机构报告。
(2)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监管不到位。
(3)对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未有效实施旁站监理,旁站监理记录不齐全。
(4)对存在问题签发通知单后,没有记录整改或处理结果。
各受检项目的主要存在问题见《汕头市2006年终质量安全大检查复查项目情况一览表》(附后),希各责任单位(包括本次未受检单位)认真对照,举一反三,继续深入进行检查整改。
三、处理决定
对文明施工状况较差、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本次检查安全
评价分数较低的项目(汕樟立交西北角旧城改造住宅楼工程、广东正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工程)的项目经理李杜斌、李正文、林聆音和项目总监林苗辉、罗维高分别予以扣4分、3分处理。
对检查时没有到场的“正超厂房及配套工程”项目总监刘晓波、“潮阳八公池改造区8、9幢工程”项目总监李峰凯和“汕樟立交西北角旧城改造住宅楼工程”项目经理李杜斌、李正文予以扣2分处理。
附件:《汕头市2006年终质量安全大检查复查项目情况一览表》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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