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8年广东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的通知》(粤人发[2008]32号)中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分别选修公需科目和专业必修科目各1门,才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及“要把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执业资格延续注册、重新申请注册、逾期初始注册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的要求,由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必修课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建筑抗震设计》。
三、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6月20日接受报名。
四、报名地点:
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大楼5楼报名处)。
五、培训时间:
具体开班日期另行通知。
六、培训地点:
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6楼603教室。
七、收费标准:
每人全期费用160元(其中培训费120元,教材资料40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柯建壁 郑玉纯 李丹玫
联系电话:88529931 88572087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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