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部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造价管理科,14楼1409房;电话:88566254。
二、申报人: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公司等。
三、申报范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应招标的政府投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四、办理程序:
(一)申报人发出招标文件前,在汕头造价监管系统中在线填写《汕头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表》,并按要求上传下列资料:
1.工程项目编制说明、工程概况;
2.工程XML文件、指标文件;
3.其它文件:招标文件(PDF)及其封面扫描件、招标控制价封面扫描件、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财政部门关于招标控制价的审核结论扫描件、造价汇总表、设计图纸电子版。
(二)市造价站在线审核上传资料,出具审核意见;
(三)申报人打印《备案表》一式五份,加盖公章送造价站备案。
五、办理性质:一般业务管理。
六、办理时限:收齐备案资料后5个工作日完成备案审核,若有修改意见,自申报人修改完成并上传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核。
七、办理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合同价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汕府建通[2011]2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