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部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定额科,14楼1408房,电话:88566253。
二、申报人:建设工程造价员。
三、申报条件:提供参加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四、办理程序:
(一)申报人申请继续教育登记,网络继续教育的,应登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点击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按系统说明的流程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完成学习后打印合格证书,并登陆广东造价信息网上的广东省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点击继续教育报名,打印报名表,将合格证书、报名表、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资料提交市造价站,由市造价站在申报人继续教育证书上办理学时确认和登记,并将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退还申报人;继续教育面授的,应登录广东造价信息网上的广东省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点击继续教育报名,打印报名表,将报名表、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资料提交市造价站确认报名,市造价站将资格证书退还申报人,学习时间由市造价站另行通知,学习完成后由市造价站在申报人继续教育证书上办理学时确认和登记,并将继续教育证书退还申报人。
五、办理性质:一般业务管理。
六、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七、办理依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