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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建设系统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着力提高一线职工队伍素质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系统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建机党字[2007]31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市政(公用、城管、水务、园林、环卫)局、房管局,厅直属各单位,厅属社团:
现将《广东省建设系统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建设系统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建设部和省文明办关于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提出我省建设系统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如下工作要点。
 
  2007年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着力提高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动员各方面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为全面完成建设系统各项工作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一、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打牢团结奋进的思想基础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江泽民文选》,深刻理解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按照我省建设系统实施“十一五”规划和建设和谐广东的职责任务,自觉运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指导建设系统改革发展稳定的具体实践。
 
(二)深化思想道德建设。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融入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继续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深入持久地学习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思想武器和重要任务,积极推进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建设。继续深化“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把践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起来,逐步确立起人人皆知、普遍奉行的基本价值取向和道德准则,形成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价值追求。根据建设部的要求,组织实施“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宣传《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在每个重大节日前后围绕倡导文明言行、普及礼仪知识,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实践活动。
 
(三)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分析突出问题,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全省建设系统的各项工作部署上来。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三服务一促进”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具体措施,完成规定的各项主要任务,切实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水平,为各级建设行政机关作出表率。继续贯彻《建设部关于建设系统企业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借鉴和吸收企业文化建设的有益成果,确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符合的企业价值目标。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策划建设系统重大主题宣传和重点活动报道,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加强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针对重大现实问题,深入调查,开展专题研讨,推进成果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服务。
 
  (四)积极营造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的浓厚氛围。认真做好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抓好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各项工作。广泛宣传十六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反映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的辉煌业绩和最新成果,结合本部门和本地区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活动,在全系统形成迎接十七大胜利召开的浓厚氛围。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后,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中去。
 
  二、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一)推动建设行政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行政行为,做到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落实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责任。当前,特别要对有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的奢侈浪费、形式主义,以及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进行坚决制止和纠正。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并提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措施。继续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推行建设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和《建设系统六项办事公开制度》,拓宽政务公开内容,疏通政务公开渠道,重点抓好集中行政审批网上申报工作。各地建设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搞好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的建设,在市政公用行业继续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纠办发[2006]8号),积极参加地方政府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主动查找、认真整改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建设行政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风行风评议的有关工作,严格执行评议工作纪律。要将政风行风评议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建设评优表彰的重要条件。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清理任务。
 
  (二)全面推进12319服务热线建设。把推进12319服务热线建设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按照建设部“今明两年,直辖市及各省(区)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开通并确保正常运行”的目标,加快12319服务热线建设步伐,确保今年年底全省开通的城市不少于10个。没有开通的地区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规划和具体措施,加快建设速度,尽快开通;已开通的地区要不断扩大行业覆盖面,提升功能,提高水平,确保运转正常。积极推动12319服务热线与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结合,大力宣传推广12319服务热线建设经验。
 
  (三)加快建设系统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信用档案体系,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促进市场诚信体系发展。继续抓好实施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各项工作,按照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建设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构建统一的诚信奖惩机制。继续推进在家装行业开展的“共铸诚信、规范化服务”活动,逐步拓展到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窗口行业,加快完善有关标准。
 
  三、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一)推动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取得新成效。继续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以创建文明行业为重点,以建成更多的文明行业为目标,加强对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指导,总结创建经验,推广创建成果。大力推广湛江、肇庆等地创建生态文明村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抓好示范点,扎实推进创建生态文明村的工作。各地区要继续推进文明工地、文明小区、文明景区等创建活动,结合实际,拓宽思路,改进方式,开展有地区特点和行业特色的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 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按照《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要求,坚持全面推进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加大窗口服务行业创建力度和对空白地区指导力度。积极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积极组织推荐建设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参加建设部和团中央的培训。
 
  (三)扎实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切实加强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机关自身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切入点,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着力增强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不断提高各级机关公务员开拓创新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努力成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四、着力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大力培育宣传先进典型
 
  (一)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真正做到“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全面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对公务员进行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经济和依法行政培训,把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各级公务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
 
  (二)着力提高一线职工队伍素质。坚持对一线人员的培训制度,发挥建设系统各级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政策措施,重视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继续推进建设系统“阳光工程”,组织实施建设系统“温暖工程”,研究推进建设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强各地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技能培训任务。
 
  (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学习宣传上级部门树立的先进典型,把握标准,加强调研,积极主动地挖掘、培育、宣传、推广省内建设系统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新典型,用身边的典型来鼓舞和引导全系统,以点带线,以线促面,全面提高我省建设系统服务质量和行业管理水平。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平安建设
 
  (一)解决好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把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颁布实施《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提高物业管理在旧城区的覆盖面,加强对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等问题的调研,化解物业管理矛盾,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增长5%。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和改进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解决好城镇中低收入特别是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推进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规范化,继续总结完善拆迁法规政策,处理好拆迁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推动文明拆迁、阳光拆迁。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不尊重农民意愿,盲目建设、强拆强建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再接再厉、善始善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求,巩固清欠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建设系统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服务和管理。
 
  (二)切实加强平安建设,维护系统和社会的稳定。按照中央关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按照《建设部关于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继续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总结开展创建活动经验,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在去年7个试点市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全省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建设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用地规划管理,加大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及时拆除学校周边的各种违章建筑和易倒塌的危险建筑。指导和监督中小学燃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安全运营。继续开展建设系统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层层建立平安建设责任制,坚决维护稳定一票否决制度,确保综治维稳各项工作落实。
 
  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
 
  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在推进建设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坚持一把手亲自抓,部门合力抓,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系统和行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不断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保证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同时落实。深入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律,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以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效果吸引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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