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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办理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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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人

  外出从事建筑活动的本市建筑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办理程序

  (一)申报人备齐资料到市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市建设局办公大楼 11 楼)办理手续;

  (二)由窗口工作人员收验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外出施工登记手续。

四、提交材料

  申报人应提交下列资料,属区县施工企业的,还应加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核审意见:

  ( 一 ) 《广东省施工企业出省承担工程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汕头建设网下载,网址www.stjs.gov.cn);

  ( 二 ) 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来建筑业企业施工备案登记表》;

  ( 三 )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复印件)。

五、办理性质

  一般业务管理。

六、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

七、办理依据

  应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或外出建筑业企业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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