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办事指南
资质等级标准
企业资质
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造价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办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
浏览次数:10157

一、申报人 监理企业。

二、办理须知 :

  监理企业要求中途变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须如实填写《汕头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申报表》,并报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机关审核登记。申报担任第二、三个项目的总监时,应征得有关建设单位同意。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的项目同时不得超过三个。

三、办理程序 :

  (一)申报人备齐资料到市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市建设局办公大楼11楼)办理手续;

  (二)符合条件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签办项目总监变更手续。

四、提交材料 :

  (一)《汕头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申报表》(一式四份,可在汕头建设网下载,网址: www.stjs.gov.cn );

  (二)项目新任总监和原总监的《汕头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登记手册》。属外来监理企业的,需提供监理工程师执业手册,由市建设局暂留新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手册。

五、办理性质 一般业务管理。

六、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

七、办理依据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管理的通知》(汕府建 [2003]138 号 , 可在汕头建设网查阅,网址: www.stjs.gov.cn )。

    
关于网站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络服务 | 保密协议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主办:汕头市建筑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 粤ICP备15088633号-号
Copyright 2003-2024. 电话:0754-885721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