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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通讯形式召开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三届七次常务理事会的通知
(汕建协字[2014]19号)
浏览次数:4757

各常务理事: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将于今年年底届满,为做好换届筹备工作,根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章程》和《汕头市建筑业协会民主选举制度》的规定,经协会秘书处研究,决定采用通讯方式召开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三届七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表决议题

  (一)关于召开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拟于2014年12月中下旬召开。

  (二)关于第四届会员大会议题:(1)审议第三届建筑业协会及2014年工作报告;(2)审议第三届建筑业协会财务工作报告;(3)选举产生第四届建筑业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监事;(4)审议修改协会章程的说明。

  (三)相关准备工作

  1、会员登记。原会员单位和新申请加入的单位填写《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四届会员登记表》(附表1)一式二份,于2014年11月15日前送交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

  2、推荐(自荐)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候选人。根据《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推荐(自荐)为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请填写《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候选人推荐表》(附表2),于2014年11月15日前送交汕头市建筑业协会。

  3、大会文件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起草,召开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有关要求

  对上述议题和事项,请各位常务理事审议提出意见,于10月25日前书面或电话回复协会秘书处。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地址:中山路213号1901室。

  联系人:廖冬祺 联系电话:88561829 传真:88542044

  附表1: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四届会员登记表

  附表2: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候选人推荐表

  附表3:审议意见表回执单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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