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5〕7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需我局核对申请材料原件的,申请企业可直接到我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汕头市长平路8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厅)办理相关手续。涉及我局办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事宜,在省住建厅明确各项具体要求后再另行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5〕710号)
201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