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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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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28日下午,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在汕头宾馆二楼会议厅召开第四届会员大会,本次会议应到会的会员单位226人,实际到会的会员代表155人,到会人数符合规定的人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刘勤裕、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胡进辉出席会议,刘局长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杨海文副会长主持,会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林耿明会长所做的《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李汉哲秘书长所做的《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吴政文监事所做的《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监事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章程》修改草案;

  五、选举产生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四届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

  六、协会第四届会长林志鹏讲话,感谢全体会员信任与支持,表示要在相关部门支持下,带领全体理事,尽心尽力做好协会工作,促进汕头建筑业健康发展。

  七、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刘勤裕局长讲话。刘局长对协会成立12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新一届协会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1、加强自身建设。要求协会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按示范点标准开展相关活动与工作;2、做好服务文章。坚持服务宗旨,牢记服务是协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拓展思路,提升工作标准,加强与会员沟通协调,努力为会员解决困难,服务会员,服务政府,服务社会;3、突出行业诚信建设。建筑业事关城乡住房与市政设施安全,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协会要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给社会留下好的口碑。希望市新一届建筑业协会工作有新突破,我市建筑行业有新发展。

  附件:1、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监事报告; 

     4、《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章程》修改条文; 

     5、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名单。 

  参加人员:会员单位代表。

  列席人员: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监事;市社会管理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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