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的通知(试行)》(汕府建通〔2012〕29号)和《关于完善施工企业诚信档案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府建通〔2012〕236号)精神,我局组织对汕头市广华建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汕头市长安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汕头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证明》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布。
如对公布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向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附件:企业申请《汕头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证明》审查情况
2015年12月1日
(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506室;联系人:曾嘉峰;联系电话:0754-88562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