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未报送2015年建筑业统计年度报表企业名单的通报》(粤建市函〔2017〕46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核实本辖区被通报区属企业情况(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汕头市未报送2015年建筑业统计年度报表企业名单),责令其改正并及时报送统计数据,将被通报的企业纳入动态核查范围。请各被通报的企业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区属企业还应加区住建部门公章),于3月10日前书面报送市住建局市场科,电子文档发送到stjssck@163.com邮箱。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未报送2015年建筑业统计年度报表企业名单的通报(粤建市函〔2017〕467号)
2.汕头市未报送2015年建筑业统计年度报表企业名单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