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维护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确保勘察设计质量,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道德风尚,保护勘察设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互相监督、共同发展的自律机制,谋共识达约定。经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五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形成制定了《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行业自律公约》。现印发给各会员单位,请按照自律公约内容,做好贯彻落实,提倡下发至各基层部门并在办公场所适合位置张贴。
附件:《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行业自律公约》
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2020年7月8日
抄送: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行业自律公约
为维护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确保勘察设计质量,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道德风尚,保护勘察设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互相监督、共同发展的自律机制。我们共同约定:
第一条
认真学习和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的质量。
第二条
坚持依法执业,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不转让、出卖资质证书,不出卖图章、图签,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三条
坚持合法经营,平等竞争。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收费,要按中勘协《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中,两类成本要素数据参考价适当范围浮动执行。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对同行业其他单位不诋毁、不拆台,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维护行业发展利益。
第四条
努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保证勘察设计成果的合理性和先进性。不使用落后技术和淘汰产品,不违反规定指定生产厂家和供应商。
第五条
以诚信为本,讲求职业道德。依法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坚持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自觉维护行业信用。
第六条
相互尊重,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剽窃、不抄袭、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勘察、设计成果。
第七条
对违背本行业利益的不合理要求,对恶意压低勘察设计费、缩短勘察设计周期的行为,自觉进行抵制。
第八条
为更好地执行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自律公约,维护行业的良性发展,协会组织专业人员负责对行业自律公约的监督管理及对违约企业的调查、处罚。
第九条
签约单位有义务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十条
签约单位如有违反本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的自愿接受如下处罚:
一、在全体签约单位内部予以通报或者处罚。
二、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在相关网站进行曝光。
三、对于情节严重的,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第十一条 本公约由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公约已经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第五届二次理事会全体理事表决通过,于2020年7月8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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