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局,市质安中心,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相关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海绵建设相关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海绵城市建设,促进我市海绵建设相关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2021〕32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鼓励创新规划设计方法、施工方法、创新技术产品在海绵城市建设应用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鼓励创新规划设计方法、施工方法、创新技术产品在海绵城市建设应用的意见》.pdf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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