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勘察设计行业技术专家库专家征集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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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勘设协〔202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充分利用专家智力资源,汲取社会智慧,以满足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服务日益发展的需求,推动我市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受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开展汕头市勘察设计行业技术专家库组建工作。现向各单位征集专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汕头市范围内(或驻汕)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咨询机构等从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相关工作及各类专业活动的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领先的技术水平,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在勘察设计行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原则上应当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有以下条件之一的:

  1.国家已实施注册的专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10年以上,或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以上,具有相应专业最高级别注册执业证书。

  2.国家未实施注册的专业,应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以上。

  3.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从业人员,应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以上。

  获得过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二等奖,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专门从事农房风貌管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设计,或在勘察设计行业有特殊贡献的申报者可优先考虑。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计算时限截至2025年4月30日。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院士和国家、省设计大师不受年龄限制);

  (五)专家申报需征得单位同意。

  三、专家专业类别

  汕头市勘察设计行业技术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由协会负责组建和管理。专家库的专家按下列专业进行分类登记管理:

  (一)建筑;

  (二)结构;

  (三)给排水;

 (四)电气;

 (五)暖通空调;

 (六)地质(岩土);

 (七)测量(检测、监测);

 (八)道路(桥梁、隧道);

 (九)园林;

 (十)电力;

 (十一)热能;

 (十二)环保(环评);

 (十三)概预算;

 (十四)装饰装修;

 (十五)其他。

 四、专家库专家的主要职责

 (一)参与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文件的研究、制定、评审等工作;

 (二)参与重大勘察设计项目前期论证和技术咨询;

 (三)参与我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评审;

 (四)参与我市“百千万工程”农房风貌管控相关工作;

 (五)参与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含消防)质量检查;

 (六)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工作及勘察设计行业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七)我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申报程序

 凡符合专家库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按下列程序申请入选专家库:

 (一)在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汕头市勘察设计行业技术专家库专家申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人提供个人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注册证书及获奖证书。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后,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三)协会审查《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告、登记入库并颁发专家聘书。同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

 六、对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一)专家聘期为五年,协会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程序补充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进入专家库。

 (二)专家库专家按照自愿、流动、择优的原则进行动态管理。

 (三)专家库专家受邀参加有关评审或调研等工作,因个人原因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受邀工作,或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即取消专家资格。

 (四)专家库专家动态管理情况将实时在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

 七、报送时间

 请各申报人员于 2025年5月15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纸质材料送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住建大楼19楼1906室,联系电话:88566318),电子文档发送至协会电子邮箱(stksxzj@163.com)。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专家库专家的征集申报等相关工作。

 附件:《汕头市勘察设计行业技术专家库专家申报表》.wps


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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