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汕潮南公资交建202507230023 |
工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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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大溪及其支流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潮南发改〔2024〕42号 |
招标人 |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广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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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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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4475010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陈店大溪及其支流美南溪北溪、上北溪 |
建设规模 |
1、控源截污工程:开展暗渠升井清淤工程,并进行溯源排查(含暗渠缺陷、污水排口情况及溯源调查)及清污分流改造,完善农村雨污分流完善建设,已建设污水管的路段开展错混接整改,总计建设污水收集管10.95km,管径为DN300-DN500,并对陈店大溪上游挂管破损处进行整改,增设清掏井。 2、内源治理工程:对陈店大溪上游及支流进行清淤清障,总计清淤量为2850m3。 3、补水工程:对陈店大溪及美南溪北溪现状上游补水渠道进行清淤,理顺河道坡道,并建设补水管,总计清淤量为1500m3,建设补水管650m,管径为DN1000,并对沿线部分破损堤岸进行修复,总计1050m。 本项目预算编制价建设工程费用44721872.9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198310.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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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招标内容 |
按审定的施工图和工程预算书内容,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相关配合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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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
位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办公用房附楼1幢二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7909156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7797484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7797414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