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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建设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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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建通〔 2007 〕 112 号

建设系统政务信息网络单位:

     近年来,建设系统政务信息网络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不断加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取得了一定成效,为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和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政务信息工作还存在少数部门重视不够、报送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实现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健全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网络。建设系统政务信息报送网络单位包括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区县建设局、 礐 石风景区管理局、北山湾管委会。各网络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并认真填写《建设系统政务信息联络员名单》(附后),于 8月31日前报市建设局办公室。信息员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要及时告知局办公室。

      二、制订政务信息网络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区县建设局每月须报送政务信息 2篇以上;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礐石风景区管理局每月须报送1篇以上。此外,各政务信息网络单位每年须向市建设局上报1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信息。

       三、实行严格的计分考核。以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为标准,对政务信息上报工作实行计分评比考核 。具体如下: 1、被市建设局采纳的信息每条得3分,呈报局领导阅示的信息每条加1分;2、被市政府门户网站、粤建网采用的信息每条加1分;3、被市委、市政府信息科采用的信息每条加2分;4、被《中国建设报》、《广东建设报》等行业报刊采用的信息每条加2分 。 5 、被省、市采用的调研报告每条加 10 分。


      四、实行信息报送通报、奖励制度。 1、局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单位报送信息情况和采用情况,对上报及时、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报送任务的科室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2个月没有报送信息的单位,取消其政务信息网络单位的资格,将情况向局领导及该单位主管领导通报,并在局公众网站上进行通报批评。2、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将作为目标考核和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3、按照《市建设局信息奖励办法》的规定,对采用信息予以奖励;每年对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奖励、表彰,评选出“建设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建立信息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建设系统政信息工作会议,开展信息分析研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员写作水平,确保报送质量。

      六、政务信息报送专用邮箱: xinxi@stjs.gov.cn ,传真:8566316。

附:建设系统政务信息联络员名单

汕头市建设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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