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会议和省建设厅文件精神,近日,市建设局举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贯大会,各区县建设、质监部门负责人和质量监督员及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总监约120多人参会。市建设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杨鮀生作动员讲话,副调研员郑木山出席会议。
会上,杨鮀生副局长要求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该条例的重要意义,要依法依规做好各地的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同时,杨鮀生副局长简要总结了去年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并对做好全市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确保新建建筑符合建筑节能标准;二是做好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及“禁实”工作;三是推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工作;四是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公示工作;五是组织好申报省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工作;六是继续做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宣贯和实施工作。
据悉,《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于去年10月1日颁布实施,是我国建筑节能事业发展的一个新的重要里程碑,为有效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和有效的监管手段,标志着建筑节能工作走向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加强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宣贯,对增强我市建设行业建筑节能意识,提高建筑节能工作的执行能力和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水平具有促进作用。
会上,有关建设行业专家对《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进行了解读。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市建设局建管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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