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审图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7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