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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的通知(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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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备案)电子证书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已于12月3日签发了第一张建筑业企业电子资质证书,并将按广东省住房和建设厅的工作部署,逐步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工程监理启用电子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

对已颁发电子资质证书的,不再颁发纸质证书,并逐步更换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具备法律效力,其电子件或打印件可直接用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可通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微信公众号中的“粤建办事”-“证书查验”扫描证书的二维码核验资质证书真伪。

为配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电子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我局对企业申请资质审查工作情况的公示、公告,以及核发电子资质证书等工作,统一集中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的三库一平台上,申报企业可通过该平台查询申请项目的情况,并下载相关证书信息。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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