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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汕府建通[2006]90号

各区县建设局,高新区、保税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

  为提高我市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和工程效益,推动技术进步,鼓励广大勘察设计人员努力创作出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优秀勘察设计作品,并为参加明年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活动做好准备,经研究,我市2006年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活动定于今年底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标准

  2006年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标准仍按《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评选标准》和《广东省优秀工程设计评选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2)。

  二、 申报、评选范围

  凡2004年7月至2006年6月底期间竣工验收投产的完整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其中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国外技术装置的配套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与岩土工程治理、水文地质勘察与凿井工程、工程测量等)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等),符合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标准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2004年6月底前投入使用,未参加过评选的个别工程项目,经情况说明,也可以申请参加评选。以前报送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外合作完成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只评选中方单位完成的工程勘察设计部分,并注明合作单位。不按基本程序建设或勘察、设计有质量不良记录的工程项目,以及近三年内有不良行为的勘察、设计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评优活动。

  三、 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按《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3)规定执行。申报材料除《汕头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申报说明书》(详见附件4、5)一式两份外,其余材料均送一份。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或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 申报办法、时间及地点

  (一)参加本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的各勘察设计单位应在院(室)范围内进行一次评选活动,按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标准评出本单位的优秀项目,在此基础上确定推荐项目。甲级企业可推荐十个项目,乙级企业可推荐四个项目,丙级企业可推荐二个项目。

  (二)本次评选活动由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负责组织,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06年11月底前报送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并同时按每个参评项目500元交纳申报费。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大楼1705房,联系人:邱红,电话:0754——8572029。

  五、奖励办法

  (一)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分为一、二、三等奖,由市建设局颁发奖状。获一、二等奖的项目推荐参加全省优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评选。

  (二)对直接参加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的主要人员,由市建设局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评选标准
      2、广东省优秀工程设计评选标准
      3、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4、汕头市优秀工程勘察项目申报说明书
      5、汕头市优秀工程设计项目申报说明书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