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安监[2004]2号
各施工企业:
接省考核办公室的通知,《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辅导班》将于11月初举办(具体另行通知),现将举办前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辅导班每期三天,包括半天考试。
二、所有报考人员在我市参加培训辅导班和考试。
三、未在当地参加辅导班的人员,必须至明年6月份后自行到广州参加由省考核办公室直接组织的考试。
四、自愿参加辅导班,原来在粤建网报名时填报“参加考前辅导人数“0”的施工企业,将不能参加本次辅导班,因省考核办公室无法在网上进行变更和提取“准考证”。如果要参加辅导班,请于10月28日前自行在网上进行修改,同时打印一份考核报名表,作为办理参加辅导班的依据。
汕头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总站 二○○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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