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安监[2008]8号
各安监分站、各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全市建筑工地“创模整治达标”工作力度,提高建筑工地广大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根据汕头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迎接创模复检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城管委办[2008]12号)(附件一)精神,全面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创模整治达标”目标,并进一步营造全市创模整治达标工作的良好氛围,发动广大施工企业积极参与,推动建筑工地创模整治达标工作的深入开展,决定在全市建筑工地开展创模整治达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施工企业应于2009年1月5日前在各建设工地围墙上刷上创模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全面开展以“汕头是我家,创模靠大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标语内容参照附件二《创模整治达标工作宣传标语》。
二、各施工企业应将《关于迎接创模复检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城管委办[2008]12号)精神贯彻落实到我市每一个建筑工地,同时把创模宣传活动的精神及宣传标语内容传达到各建筑工地项目部,负责创模整治和创模宣传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各建筑工地监理单位应加强文明施工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创模整治和创模宣传工作。
四、各安监站应把建筑工地创模整治和创模宣传工作列入日常安全监督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对创模整治和创模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或不力的项目应作安全督查不合格处理,责令限期整改,并依照《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主体行使动态扣分,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
汕头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总站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一:《关于迎接创模复检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城管委办[2008]12号)
附件二:
汕头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整治达标迎检宣传口号
1、抓紧达标冲刺,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
2、行动起来,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整改达标而努力
3、巩固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 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4、以创模复检为契机,促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5、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促进汕头科学发展
6、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巩固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
7、实施青山碧水蓝天工程,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8、坚持与时俱进,提高环保模范城市建设水平
9、树立科学发展观,巩固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
10、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美好创业居住环境
11、共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同享蓝天碧水绿家园
12、共建环保模范城,齐奔全面小康路
13、共建环保模范城,同享汕头美环境
14、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创模整改达标
15、全民携手齐参与,“创模达标”惠万家
16、共建环保模范城,构筑海滨生态市
17、建环保模范城,造魅力新汕头
18、共建环保模范城,展示汕头新风采
19、模范城市你我建,汕头未来共辉煌
20、强化学校环境教育,为汕头“创模达标”出份力
21、加强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2、在保护环境中发展经济,在发展经济中保护环境
23、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24、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25、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树立良好道德风尚
26、为当代创造碧水蓝天,给子孙留下发展空间
27、珍惜生命,保护环境,爱护家园,从我做起
28、珍惜生存环境,保护共同家园
29、身体要健康,环保是保障
30、倾心同护蓝天碧水,携手共创美好家园
31、倡文明生活方式,树环保消费理念
32、环境问题,关系人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33、绿色与生命时时相伴,“创模”与健康息息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