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安监[2010]001号
市直各建筑施工企业、各在建施工项目:
根据《汕头市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汕府办[2010]81号),结合我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的实际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建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设施的自查、排查专项治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
1、是否按照建筑工程施工消防安全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安全防火管理小组,明确以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2、施工现场施工通道是否通畅、有条理性、满足消防车通行。
3、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地面及上楼消防水源。
4、办公、工人宿舍、食堂、仓库、材料堆放、作业场所等设施是否配备了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5、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条件。
6、是否有在施工现场挂设消防安全宣传标语,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
二、专项治理的时间安排
各施工企业自即日起对各自在建工程的施工消防安全设施进行一次专项整治检查,并于本月13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送我站综合室备案。我站将于本月14、15日组织对全市在建工程的施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汕头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总站 二0一0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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