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建筑信息网 | www.stjs.org.cn
 
 
 
机构设置
行业新闻
文件通知
领导动态
资料下载
相关专题
建设之光
各区县住建局
直属事业单位
协会学会
便民服务
联系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领导动态
领导动态
汕头市建设局局长王德声在建设系统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宣讲会上的讲话
浏览次数:2653

(2007年9月19日)

同志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于200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学习、贯彻、执行好《条例》,今天,我们召开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宣讲会,市安监局陈进强局长亲临会议,对《条例》进行讲解,大家一定要细心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全面、系统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强化事故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好转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条例》明确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体制、原则、主体、内容和程序,划分了事故等级,同时还规定了违反《条例》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惩罚力度。在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制形式日趋多元化以及部分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新形势下,《条例》必将对进一步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发挥关键作用。

  当前,建设系统的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特别是市委市政府作出“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后,为建设系统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新形势、新阶段、新任务,对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搞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实现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大家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依法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要认真学习、宣贯、执行《条例》

  建设系统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安全监督执法人员,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认真学习《条例》,全面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要把对《条例》的宣贯作为系统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深入学习、培训和宣贯,使从业人员熟悉和掌握《条例》的基本原则、事故报告的具体规定、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方法以及违反《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学习贯彻《条例》最终的目的是要搞好安全生产。建设系统各单位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维护建设系统安全与稳定。要严格执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做好事故报告工作,不得延误,并严格按照“四个放过”原则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最后,让我们再次感谢陈进强局长对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关于网站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络服务 | 保密协议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主办:汕头市建筑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 粤ICP备15088633号-号
Copyright 2003-2025. 电话:0754-885721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