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总工会、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总工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南粤春暖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工办 [2009]8 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业职工(农民工)的职业技术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建筑业职工的整体素质。市总工会、市建设局决定联合举办汕头市建筑业职工(农民工)技术(理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 、各区、市直建筑施工企业的职工和在建工程的农民工;
2 、建筑业的下岗职工(农民工)或外来民工。
二、培训内容
1 、《劳动合同法》;
2 、建筑法律法规知识、农民工权益保护;
3 、建筑工人安全操作基本知识;
4 、建筑施工基本知识;
5 、砌筑工技能知识;
6 、木工基本技能知识;
7 、钢筋工基本技能知识;
8 、砌筑工技能实操——砌墙的砌筑;
9 、木工技能实操——木模板的制作;
10 、钢筋工技能实操——框架梁钢筋的绑扎;
11 、理论和实操考核。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 、培训时间: 2009 年 4 月 11 日 至 14 日(时间 4 天);
2 、上午 8:30 、下午 2:30 授课(详见功课表),请提前 10 分钟进场);
3 、培训地点: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中山路 213 号) 603 楼教室。
四、培训费用和有关要求
1 、培训费用由市总工会负责,并按要求填报专款资金实名制汇总表;
2 、培训资料课本等由市总工会、市建设局负责购买和统一印发;
3 、请各参培人员先登陆汕头建设网下载相关表格,填妥表格带齐身份证和一寸相片 4 张到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报名。参加技术培训的职工(农民工)考试合格者,由省建设厅、劳动保障厅统一颁发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