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2009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汕府[2009]89号)的要求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将对《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为做好评估工作,决定成立《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德声(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施祖有(市建设局党组成员、调研员)、杨鮀生(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许育斌、林永安、苏钿升、黄雪慧、曾嘉峰、徐林、李依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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