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受环境保护部的委托,省环境保护厅在潮州市召开评审会,会上,专家组一致同意《潮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通过评审,这标志着潮州创模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评审会期间,专家组实地考察了潮州的市容市貌、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潮州市锡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韩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并听取了潮州关于创模工作和创模规划情况的汇报。据悉,近年来,潮州在不断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同时,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目前,潮州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达80%,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医疗废物全部实现了无害化处置。韩江潮州河段环境整治与滨江景观建设工程获得了“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此外,去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等各项环境质量指标也均达到或优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
对此,专家组认为,潮州市创模规划指导思想明确,编制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可行,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它的全面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推动创模目标的早日实现。专家组同时建议我市结合本地历史文化特点及发展定位,进一步凝练主题,突出潮州创模特色;强化部门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实施定期考核;加大公众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满意度,形成全民参与创模的良好氛围;结合产业结构特点及发展趋势,细化降低能耗、水耗等重要指标的方案及对策;制定环境基础设施运行保障措施,并针对工业污染源稳定排放达标率较低的问题,细化整改方案,全面提升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和技术能力建设水平。
摘自:粤建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