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建筑信息网 | www.stjs.org.cn
 
 
 
机构设置
行业新闻
文件通知
领导动态
资料下载
相关专题
建设之光
各区县住建局
直属事业单位
协会学会
便民服务
联系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领导动态
领导动态
关于印发王早生同志在第七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机构联席会上的讲话的函
浏览次数:5848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王早生同志在第七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机构联席会上的讲话印发你们,供参考。

  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

省级稽查执法机构要围绕中心工作发挥作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主任 王早生

(2013年9月5日)

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部稽查办向第七届省级建设稽查执法机构联席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也向此次会议的组织和承办单位——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感谢!近年来,在部领导的直接关心和推动下,稽查执法工作地位明显提高,队伍不断壮大,工作进一步加强。省级稽查执法机构联席会议的召开,为稽查执法机构交流工作搭建了平台,增强了系统的凝聚力,为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就如何围绕中心、找准定位,全面推进稽查执法工作,我谈几点想法,与大家探讨。

  一、充分认识省级稽查执法机构的地位和作用

  2008年以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断提高对稽查执法工作的认识,积极实践,探索创新,稽查执法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42个省级稽查执法机构,省级机构的数量比2008年增加了近一倍,而且80%以上为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安徽、河南、广东还高配副厅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体系初步形成,稽查执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有必要对省级稽查执法机构的工作和作用进行再认识。

  (一)省级稽查执法机构是稽查执法工作的中坚力量。省级机构是全国稽查执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发挥着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的纽带作用,在分级负责、层级监督、上下协作配合的全国稽查执法工作体系中,既是监督指导者,又是具体执行者,其作用发挥得越好,地方工作就越出成效。一个省(市)稽查执法工作开展得如何,与主管同志对这项工作的理解、思考和执行力有很大关系。近几年省级稽查执法机构做了许多工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各级主管部门共开展专项检查1.2万次,查处违法违规问题8万余起,行政处罚6万余件,罚没金额14.6亿余元,市场秩序有所好转。在指导地市工作方面,贵州省地级以上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均已设立稽查执法机构,且大部分为08年以后新设立。四川省积极推动工作向乡镇延伸,全省有近3成乡镇配备了乡镇稽查执法专职机构或人员。河北省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稽查执法制度。这些工作之所以取得成效,与省级机构的组织、指导、监督作用是分不开的,有一批稽查执法机构的干部因为工作突出得到当地组织重用。

  (二)省级稽查执法机构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地方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一个省的建设量往往超过很多国家全国的建设总量,而且监管对象点多面广,执法环境复杂,执法任务尤为艰巨。省级机构通过查办案件、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分析问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建设活动各方主体依法依规进行活动,推动部及地方党委、政府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地方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为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省级机构的工作更接地气,将落实部里的工作与完成地方党委、政府目标任务相结合,工作头绪多,任务繁重,责任重大。省级机构以身作则做好本级稽查执法工作,是下级机构的表率,对一线稽查执法工作的示范作用更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3部法律,18部行政法规,102个部门规章,近800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再加上各地出台的大量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在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监管重心前移、执法形势任务繁重的大环境下,保障这些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省级稽查执法机构的作用尤为重要。

  (三)省级稽查执法机构创新实践对国家出台政策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当前,稽查执法工作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需要深入思考稽查执法工作发展的思路,研究解决面临的问题,更好地服务大局。省级机构是联系中央和地方的桥梁,处于经济、社会发展一线,掌握地方一手情况。一些省级机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稽查执法工作需要,勇于探索,在健全完善稽查执法体制机制等方面,创造了许多典型经验,为稽查执法工作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和动力,走在前列,很多好的政策方法被部里总结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政策制度。如,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就是四川、贵州探索创新的成果。四川、河北、安徽等省开展稽查执法考评,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加强学习交流,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北京着力引导执法重心下移,调动区县工作积极性。上海建立了由市领导牵头、多个部门组成的建设领域稽查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合力,统筹推进稽查执法工作。江西建立了分管厅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等。这些做法都值得各省市学习推广。

  二、当前稽查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各项工作也有了长足发展,但是面临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这些问题尽管表现形式不同,有长期积累的问题,还有体制机制的问题,但归根结底是对稽查执法工作的认识不足,缺乏工作主动性造成的。这些问题不认真解决,将会成为阻碍稽查执法长远发展的“瓶颈”,我们必须深入思考。当前稽查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省级机构工作情况参差不齐,稽查执法效能亟待提高。稽查执法机构没有完全属于自己的业务领域,各项工作与业务处室有交叉。一些机构对工作职责定位不清,工作主动性差。有的把该本级机构监管的事项转给下级机构,有的机构回避矛盾,把本级能够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自己无所事事,迟迟打不开工作局面,工作人员经常被抽调去从事其他临时性工作,甚至面临被弱化的危险。还有一些机构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向领导汇报少,一些好的工作经验得不到推广交流、宣传,无法有效应对群众和媒体的关切,以查促管的舆论导向和对主要领导的影响力都有待加强。

  (二)案件查处工作仍偏软偏弱,未发挥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一是个别省级机构工作被动,坐等领导和上级部门批转案件,落实办里交办事项不积极,对交办案件一转了之,基本处于不闻不问的状态。配合我办查案时,对涉及政府行为、强势单位的案件相互推诿,有个别案件一两年还未落实到位。二是个别省级机构自身查办案件不力。据我们了解,2012年某直辖市的一个执法总队只查办了几起案件,一些地区甚至存在“零执法、零处罚”的现象,与该地市场秩序并未好转形成强烈对比。

  (三)部省市三级稽查执法体系尚未形成,对下级机构指导监督任重道远。在省级机构层面,还有5个省(自治区)厅稽查执法机构与法规处、办公室或城管处合署办公。某直辖市的建设主管部门设立的稽查执法机构为建筑管理总站增挂牌子,人员只有6人,工作难以深入开展。一些省对市县机构缺乏指导,当“二传手”,一年中也很少对地方进行工作检查,不提工作要求,也不总结交流经验,机构形同虚设。地级以上城市层面,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约60%的建设主管部门未成立专门的稽查执法机构,一些省份地级以上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基本没有专门的稽查执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查处的问题时有发生。已成立的机构中,有些面临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不足、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亟需提高等问题。

  三、进一步做好稽查执法工作

  习总书记指出:在我们这样城乡区域差距大,生态环境接近承载极限的国家推进城镇化,路子必须走正,对不正确的做法,就要坚决加以纠正。这些要求都与我们稽查执法机构的工作密切相关。目前,全国省级稽查执法机构已经全部建立,职能基本覆盖全行业领域。我们要根据中央改进“四风”的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边整边改,将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上下功夫。

  (一)要围绕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要突出重点。省级机构要围绕重点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以查办案件,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重点稽查执法方案为抓手。要消除顾虑,不必墨守成规,大胆创新地开展工作。稽查执法机构抓的每一项工作都与业务处室工作紧密联系,工作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要做好做实,多做工作,少争功劳,甚至有时候就要有“甘做配角”的精神,要深知有为才有位的道理,要用工作业绩说话。如:安徽、山东在省派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中主动作为,得到部、省两级的认可。广东省厅参与省里“三打两建”工作,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稽查执法工作,一批大案要案取得重大突破。二是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不仅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更要争取领导的重视。如何取得领导支持,第一要积极地做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多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全面了解这项工作的意义。第二要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挖掘内部潜力,创造条件把各项执法工作先做起来,发挥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用我们的工作成效换取领导的信任和支持。同时,也要加强宣传,争取公众支持。三是稽查执法要与行业监管步调一致。稽查执法工作是行政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中心工作,打组合拳,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实现行业闭合管理。

  (二)加大直接查办案件力度,提升案件查办效能。强化直接查办案件的能力,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并从单纯案件查处向以查促管转变。对我办转各地的督办件,省级机构要直接组织调查处理,查办案件的每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时限要求,绝不能再出现积案压案现象。省级机构也要对查办案件工作不力的市县机构,采取督办、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查办案件一定要有啃硬骨头的精神,要迎难而上。不管是部、办督办的案件,还是机构自己组织查办的案件,从立案、调查、处理到跟踪督办等各个程序都要加以规范,做到了件件有落实。

  (三)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对市县稽查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一要强化行业内部的协调配合,不能单打独斗、要形成合力。二要加强行业间的协作配合,与纪检、国土、文物保护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动查处的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三要加强部省、省市间的协调配合,尤其要形成遏制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合力,省级机构确实难以处理的案件,可以申请部里联合查处。四要针对市县稽查执法体制不顺,力量薄弱等问题主动加强指导。对已有机构的市县,要通过督导、调研、考评等方式推动工作;对没有建立机构的市县,要积极协调推动,争取各方支持,尽快建立机构,落实稽查执法责任;对机构职能不完善的,要督促其不断完善职能;对刚刚成立机构的,要积极指导,帮助他们尽快打开工作局面。

  (四)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关系。稽查执法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上下、左右的关系处理得当,对促进工作大有作用。今年年初,《求是》杂志发表了张柏林同志的一篇《谈团结问题》,我觉得很有借鉴意义。这篇文章朴实中蕴含深刻,在思考一个领导怎样做才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让大家自觉拧成一条绳。尤其是在如何搞好同事之间的团结,处理好上下级和兄弟部门的关系等方面对我们都有借鉴意义。

  最后,我向大家通报一下部稽查办近期工作打算,一是聚焦领域内群众有意见,社会舆论也关注的问题,赴地方督办一批密切关系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帮助和支持地方妥善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二是继续深化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执行,协同有关司完成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三是针对目前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违法建设频发问题,考虑在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四是稳步推进规划督察工作,完善遥感技术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建设,切实履行职责。五是继续推广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举报信息系统”,推动各省级机构通过网络受理群众举报,关注群众诉求。六是研究推动解决领域内城市各部门多头执法,协同配合不力的问题。七是加强工作引导和宣传力度,促进业务交流。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为我们稽查执法工作带来了挑战和机遇。联席会议为大家相互学习提供了很好的交流平台,大家共同研究问题,交流经验,相互借鉴,增进了解。我们要结合实际工作,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积极进取,推进稽查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谢谢大家!

 
    
关于网站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络服务 | 保密协议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主办:汕头市建筑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 粤ICP备15088633号-号
Copyright 2003-2024. 电话:0754-885721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