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现将《关于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汕金函〔2017〕17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在本单位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对相关政策学习解读活动,切实提高对各类非法集资活动的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企业要结合日常经营实际,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向广大购房者、小区业主、普通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营造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良好社会氛围,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同时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内部的非法集资情况的自查自纠,更好地对宣传月活动工作有效贯彻执行,并将相关开展情况在5月25日下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住建局燃气(住房)科。
(联系人:李亮;联系电话:88566295 传真:88566316 手机:13825863246 邮箱:ztzjjzfk@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