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城市规划设计,深化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改革,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推进建造体现侨文化、彰显侨特色的建筑物,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3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粤府〔2020〕3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先进城市有关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会同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委会起草了《关于深化重点片区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1月9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径送我局政策法规科(邮编:515041;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604室;邮箱:stzjjfgk126.com,联系电话:0754-88562181)。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深化重点片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