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城乡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二)>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城乡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组织辖区内建筑施工参建各方认真抓好《识别图集(二)》的宣传培训和政策解读,确保建筑施工参建各方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熟悉、掌握《识别图集(二)》内容,准确把握事故隐患的基本涵义和判定情形,切实提升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督执法水平。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二)》的通知.zip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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