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的要求,现对经汕头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及认定通过的2023年度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3日至7月9日止。
请各有关单位通过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hrss/)或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zjj/)下载名单,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申报人所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公示情况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表头标注公示序号),于2024年7月15日前送至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
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或市人社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
受理单位:1、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联系电话:0754-88572011,邮政编码:515041,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委大楼1704房)。
2、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754-88179812,邮政编码:515041,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912房)。
附件:
1.2023年度汕头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及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
2.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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