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升工程品质,树立企业品牌,推动汕头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符合《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评价办法(试行)》(汕建协字〔2025〕3号)规定的条件,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均可申报,但下列工程不纳入评选范围:
(一)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工程;
(二)将工程整体违法转包、分包,或将主体工程转包的;
(三)违反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工程;
(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分部验收不达标或不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工程;
(五)施工期间发生过较大质量责任事故,或主体结构有质量隐患,或质量事故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工程;
(六)未按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即投入使用的工程;
(七)未按国家技术标准承建的工程;
(八)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九)保密工程;
(十)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
(十一)质量常见问题投诉多的工程;
(十二)工程技术资料未采用现行的广东省房屋与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难以核查工程质量管理过程的工程。
二、申报时间
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7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申报表》一式一份,独立装订,同时提供相应的扫描件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申报工程应填写工程全称,其承建单位、参建单位、监理单位的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下列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相应的扫描件电子文档(采用.pdf格式)。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1、《中标通知书》或《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
2、《施工合同》(含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监理合同》、《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施工许可证》;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6、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资料;
7、反映工程概况和质量状况的照片不少于二十张(其中包括外立面、天面、地下室、标准层、机电、管道安装等部位及其细部作法照片,需提供.jpg格式电子文档,并对每张照片进行不超过30个字的文字亮点简述,另用.docx格式保存);
8、申报的其它加分证明材料;
9、创优质工程的汇报总结。
(三)工程技术资料全套(专家核查后退还)。
四、其它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把关,严格执行申报程序,逐级推荐,确保申报项目的工程质量能够真正代表本单位、本地区的最高水平,严禁弄虚作假,扰乱正常的评选程序;
(二)企业如有获得2024年度省、部级奖励的外地工程项目,请按附件要求填写并附相关证明(留复印件和扫描件,原件核验后退还)及项目照片(照片用.jpg格式,亮点简述另用.docx格式保存)于2025年3月10日前径送汕头市建筑业协会。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901房
联系人:陈祥泽 联系电话:0754-88561829
附件:
1、《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评价申报表》;
2、获2024年度省、部级奖励的外地工程项目一览表。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
2025年2月20日
pdf下载:汕建协字〔2025〕7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评价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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