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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汕头市“联泰杯”建筑业职业技能比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设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关于开展汕头市“联泰杯”建筑业职业技能比赛的通知》(汕府建 [2006] 64 号)精神,为确保比赛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比赛在组委会的领导下,设赛务组、后勤组、考务组、裁判组,负责比赛的具体工作。

  二、比赛内容及计分方法

  本次比赛设砌筑工、钢筋工、精细木工和镶贴工四个工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标准砌筑工(技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标准钢筋工(技师)》、《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岗位标准木工》、《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岗位标准镶贴工》和《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大纲》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参赛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水平进行考核、比赛。

  本次比赛按不同工种,分理论知识考试(闭卷)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两项 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然后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 30%;实际操作考核占70%。

  理论知识考试内容比例分别为:基本知识占 10%、专业知识占80%、相关知识占10%。砌筑工、钢筋工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 、简答题、计算题;精细木工、镶贴工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

  实际操作比赛具体内容:

  (一)砌筑工:砌筑带有转角、柱帽的砖墙;

  (二)钢筋工:安装绑扎牛腿钢筋;

  (三)精细木工:制作木门扇;

  (四)镶贴工:镶贴马赛克、条形砖。

  三、赛事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赛前领队会议。时间: 2006年6月30日下午15:00;地点:汕头市建设局大楼十七楼会议室;参加人员:组委会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参赛单位领队;内容:布置比赛有关事宜,察看比赛场地。

  (二)开幕式。时间: 2006年7月5日上午9:00—9:30;地点:汕头市建设局大楼20楼会议厅;参加人员:组委会全体成员、各参赛单位领队、全体选手及助手。

  (三)理论知识考试。时间: 2006年7月5日上午10:00—11:30;地点: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局大楼5楼503试室、6楼603试室);参加人员:全体参赛选手。

  (四)实操比赛。地点: 汕头市“万泰春天”住宅小区工地( 汕头市韩江路皇城酒楼往东 600米, 路线图附后 )。

  各工种实操比赛时限包括 30分钟的赛前相关事项交底及选手抽签定位时间。

  1、砌筑工比赛。时间:2006年 7月5日下午14:00—18:00; 参加人员:参赛单位领队、砌筑工选手及助手。

  2、精细木工比赛。时间:2006年7月5日下午14:00—17:30;参加人员:参赛单位领队、精细木工选手。

  3、 钢筋工(第一批)比赛。时间:2006年7月5日下午14:00— 16:00;参加人员:参赛单位领队、钢筋工(第一批)选手。

  4、 钢筋工(第二批)比赛时间:2006年7月9日下午13:30— 15:30;参加人员:参赛单位领队、钢筋工(第二批)选手。

  5、镶贴工比赛时间 : 2006年7月 9日下午13:30—18:30;参加人员:参赛单位领队、镶贴工选手及助手。

  (五) 组委会会议。时间: 2006年7月11日上午8:30— 9:30;地点:汕头市建设局大楼十七楼会议室;参加人员:市建设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的领导和有关人员。汇报考核结果,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六)总结表彰大会。时间: 2006年7月11日上午10:00—11:30, 地点: 汕头市建设局大楼 20楼会议厅;参加人员:组委会全体成员、参赛单位领队、全体选手。

  四、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团体奖、组织奖和个人奖 3个奖项。

  (一)团体奖:以各队 8名参赛选手总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取前3名,予以表彰,颁发奖杯、奖状和奖金(奖金:一等奖12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

  (二)个人奖:奖励各工种的前 6名(共24名)选手。一等奖4名(各工种第一名),颁发奖状和奖金(每人800元);二等奖8名(各工种第二名至第三名),颁发奖状和奖金(每人600元);三等奖12名(各工种第四名至第六名),颁发奖状和奖金(每人400元)。以上选手由市建设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共青团汕头市委授予“汕头市职工技术能手”称号。

  (三)组织奖: 3个,颁发奖牌。

  五、有关要求

  (一)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比赛活动,认真组织参赛选手进行赛前训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全市的比赛。

  (二)各参赛选手要自带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注意防暑。

  (三)各参赛单位和选手要遵守比赛的有关规则,服从组委会和工作人员的指挥,服从裁判,注意安全,严防安全事故,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四)比赛现场为参赛选手提供规定的竞赛工位、原材料、大型机具设备,选手必须自带为完成本工种比赛所需的相关工具。砌筑工、镶贴工每位选手可以带一名助手,协助参赛选手完成比赛,但助手只能参与材料的准备和搬运工作,不得参与比赛具体操作。

  (五)各参赛单位的领队和选手必须按时参加开幕式和总结表彰会,参赛选手要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六)参赛选手、助手和领队的食宿由参赛单位自理。

  附:实操比赛场地路线图

市建筑业职业技能比赛组委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