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系统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转发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汕市办[2006]4号)精神,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建设系统实际,现就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即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重点,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保证,紧紧围绕加快城市建设、推进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任务要求,在坚持“调整结构、加快发展、强化管理、提升素质”上下功夫,进一步夯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基础,突破阻碍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障碍,破解制约建设工作发展的各种难题,推动建设事业转入科学发展轨道,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努力实现建设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把“三个走在前面”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实现建设事业持续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为我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更好发挥排头兵作用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在建设系统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力求做到“六个见成效”:
(一)要在推动思想观念更新上见成效。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坚决破除妨碍当好排头兵的各种思想障碍,做到“五破除五树立”,即:破除片面发展、粗放发展的思想,树立统筹兼顾、又快又好的发展意识;破除固步自封、安于现状的思想,树立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破除事不关己、无所作为的思想,树立不进则退、岗位争先的责任意识;破除消极等待、坐享其成的思想,树立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的机遇意识;破除党建工作是“软指标”、难出实效的思想,树立党的建设是保证、主动抓党建的政治意识。
(二)要在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上见成效。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配套实施,进一步加大改革和体制创新力度,力争在一些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积极破解建设资金不足与城市建设加快发展不平衡、简化办事程序与依法行政、推进改革与保持稳定等一系列难点问题,形成建设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不断增强发展动力。
(三)要在推动建设事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上见成效。要以实施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为契机,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争当排头兵的措施真正落实到建设事业发展全过程,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要重点在以下6个方面下功夫:要加快城镇化工作力度,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市政工程建设,加强风景名胜区和北山湾旅游度假区建设;要加大工程建设管理力度,狠抓监管措施、狠抓工程薄弱环节和质量通病整治措施、狠抓工程创优措施三落实,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要加大建筑市场整治力度,推动建筑管理工作上新水平;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建筑业持续协调发展;要加大房地产资质和房屋拆迁管理力度,规范和促进新区房地产开发和旧城改造;要加大行业监管和管道燃气建设力度,推动燃气市场健康发展;要加大建设科技创新力度,推进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
(四)要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上见成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在以下3个方面加大力度: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帮助施工企业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问题,防止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解除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要切实做好旧城改造和市政工程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关心和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调处旧城改造各种遗留问题和房屋拆迁纠纷,积极为拆迁户排忧解难;要全力以赴解决赤凤水泥厂改制、松口水泥厂第二轮承包经营、省二建、建材集团、建安集团、建筑总、南都公司、设计院等企业集资和军转干部上访、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等突出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企业稳定。
(五)要在推动机关效能建设迈上新台阶上见成效。要开展责任教育、权力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机关干部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正确的权力意识、自觉的法律意识,做到掌权为公,用权为民。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进一步深化建设工作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手续,规范行为,减少程序,缩短时间。要进一步抓好局办事大厅窗口的规范运作和完善提高工作,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下功夫,努力营造良好的办事环境。要在机关干部职工中深入扎实的开展“五个不让”竞赛活动(即“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受理事项在我这里耽搁;不让差错在我这里产生;不让转办事项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市建设局的形象在我这里受损”)。要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大网上办事力度。要建立健全机关效能投诉、受理、督查和处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绩效考评机制,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环境。
(六)要在推动先进性教育成果巩固扩大上见成效。要深入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切实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建立健全“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思想理论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注重提高解决问题和做好协调工作的能力,努力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干部提高统筹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提高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本领,提高执政为民、固本强基的本领,提高干净干事、拒腐防变的本领,为实现“三个走在前面”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排头兵实践活动从今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开展学习教育,夯实思想基础(3—4月份)
1、组织动员(3月)。局结合实际,制定排头兵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进行部署。局统一动员后,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深入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统一思想,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主要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责任要求。
2、学习讨论(4月上旬)。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好三个专题的学习: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推动建设工作跨越式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与当好排头兵。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开展“如何实现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大讨论。通过学习教育,强化对“三个走在前面”的理解,增强当好排头兵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3、深入调研(4月下旬)。各单位要针对排头兵实践活动的要求,围绕本单位业务开展调研活动,找出与当好排头兵要求的差距,选准突破口,写出调研报告,并充分运用调研成果,形成新的发展思路和对策。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结合分工,确定专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
(二)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实践活动(5—10月)
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和特点,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1、把“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落实到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紧紧围绕“三个走在全面”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以及全市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联系实际,制定相关措施,认真对照检查。属于本单位的问题,要找差距,制定措施;属于跨部门、跨单位的问题,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配合部门要大力支持,共同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和部署的落实。
2、把“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落实到推动本单位工作的创新发展之中。采取有效措施,拿出实际行动,攻坚克难,着力抓好排头兵实践活动“六个推动”任务的落实。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力量,重点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机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及企业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研究,当好改革攻坚和创新发展的带头人。要拿出成果,参加第三季度召开的建设系统“三个走在前面”抓落实见成效情况交流会。
3、把“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落实到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上来。把强化责任、提高效能落实到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方方面面,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体系,切实做到目标任务、重点要求、关键措施、时间进度、责任人员“五明确”,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加强动态协调,发现梗阻及时疏通,发现走样及时纠正,发现乱来及时查处,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在进一步清理审批项目和办事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加强对各项办事流程的监管,切实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
4、把“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落实到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之中。重点是切实抓好整改,解决突出问题。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未完全落实的整改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以责任到位促整改到位,尤其是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上下功夫。要继续组织机关干部为困难企业群众送温暖,带头参加扶贫济困,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局领导要作出表率,深入挂钩联系点调研和帮扶,为群众送温暖。要把机关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过程,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先进性建设成果、改善党群关系、增进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
(三)组织总结评议,检验活动成效(11—12月)
对照“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组织开展机关作风评议,采取自评和他评相结合、以他评为主的方式对各单位落实排头兵实践活动“六个推动”任务落实的情况进行评议。
排头兵实践活动结束后,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并于12月20日前,向局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总结报告。
四、加强排头兵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成立“市建设局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家汉任组长,为我局排头兵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施祖有副局长任副组长,林耿明、杨鮀生、魏淼新、郑丽明、孙玉光、李舜通、陈朝旭、张礼群、黄增强、陈淑尧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礼群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立机构,明确职责,配备专职人员,各级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为本单位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狠下功夫,扎实有效开展活动。
(二)周密部署,搞好结合。各单位要按照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要把排头兵实践活动与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与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章》有机结合起来,与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局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辟《汕头建设通讯》和《汕头建筑信息网》排头兵实践活动专栏,及时报道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各单位要及时向局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反映活动开展情况。
(三)统一要求,分类指导。各单位要按照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活动的各项要求,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局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检查督促,及时交流通报情况。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要及时报局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