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排头兵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情况和第二阶段工作打算汇报会的通知
建设系统各归口管理单位、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排头兵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情况和第二阶段工作打算的通知》(汕直排办 [2006] 10 号)精神,为掌握建设系统排头兵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的基本情况,经局领导同意,定于本月 16 日和 17 日在市建设局 17 楼会议室召开建设系统排头兵实践活动工作情况汇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报内容
(一)第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1 、各单位领导重视程度,如何制订活动方案,再动员,再部署。
2 、上下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对活动的主要目标、方法步骤和责任要求是否明确,有何反响。
3 、组织学习讨论的方法、措施、效果,有哪些亮点和经验;
4 、在落实“六个推动”上有何进展,有哪些具体成效及典型事例;
5 、活动开展的覆盖面(包括参加活动单位、人数、党组织数、党员数等)。
(二)第二阶段工作打算。
1 、如何结合本单位(科室)实际,推出切实可行的实践举措;
2 、如何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3 、如何创新思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不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4 、如何为基层和群众办好事实事,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
5 、如何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争当排头兵。
二、汇报时间、地点、对象:
5月16日(星期二)上午8:30:建设局17楼会议室,北山湾、礐石局、建安(集团)、设计院、建材集团、开发总、建筑总、省二建、南都、建安实业、经营总、佳南、安居、燃气等单位一位领导汇报。
5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建设局17楼会议室,市旧城办、造价站、质监站、安监站、档案馆、交易中心、测试院、建设职校和机关各科室一位领导汇报。
请各单位(科室)将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情况和第二阶段工作打算形成书面材料,在汇报时一并交局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