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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第十一期书记(市长)城市建设专题研究班结业式上的讲话

广东省副省长 林木声
(2009年10月14日)

同志们:

  第十一期书记(市长)城市建设专题研究班,已经圆满完成了各项学习和考察任务,今天下午就要结业了。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对研究班取得圆满成功,对同志们学有所成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为办好这期研究班付出辛勤劳动的省委组织部、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中山市委、市政府,以及为同志们辛勤授课的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表示诚挚的感谢!

  书记(市长)城建专题研究班至今已举办了十一期,已经成为我省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一个重要平台和品牌,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广泛影响。这次研究班,是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之后召开的,是我们城乡建设系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四中全会将党的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我们举办研究班,根本目的就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干部培训、提高执政能力,更好地领导城乡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本期研究班主题突出,成效显著

  本期研究班以推进宜居城乡建设为主线,特色鲜明,成效明显。

  一是研究班和现场会合并召开,主题突出。今年省政府专门将建设宜居城乡工作现场会与研究班的开班仪式合并举办,围绕“贯彻《规划纲要》、建设宜居城乡”这一主题,组织安排会议议程和培训内容,主题和重点非常突出。黄华华省长亲自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宜居城乡的重要意义,指出要科学统筹、突出重点,努力做到“五个突出,打造五个宜居城乡”:即突出科学规划,打造一体化发展的宜居城乡;突出住房建设保障,打造安居乐居的宜居城乡;突出改善人居环境,打造设施及服务配套完善的宜居城乡;突出特色和品位,打造岭南特色的宜居城乡;突出创新管理,打造平安和谐的宜居城乡等五项重点工作,并明确要加强领导、科学考核、广泛宣传,因地制宜、齐抓共建宜居城乡。胡泽君部长在重要讲话中对本次研究班的学习培训和推进宜居城乡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深入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着力提升领导城乡建设水平、大力推动宜居城乡建设等重点方面的问题。黄华华省长和胡泽君部长的讲话,深化了研究班的学习主题,为下一步各地推进宜居城乡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

  二是研究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这次研究班邀请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仇保兴副部长等9位领导和专家,围绕建设宜居城乡的主题,从不同的角度对建设宜居城乡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和探讨,内容十分丰富。既有动员部署讲话,也有现场观摩学习;既有政策层面的学习,也有技术领域的交流;既有精彩的讲座,也有互动的研讨。专家们的讲座紧扣主题,联系实际,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如仇保兴副部长深刻阐述了我国城镇化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国土资源部胡存智总规划师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我国土地供需的总体态势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整体考虑和战略;叶青院长分析了城市化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关系及国内城市化的现状,创造性地提出了我省绿色城市发展的策略等等。除了课堂的理论学习外,梅州、中山市和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湛江市廉江石城镇十字路村等先进典型在现场会暨开班仪式上介绍了实践经验,大家还参观了中山市的宜居城乡建设情况。省建设厅还印发了很多很好的学习材料、参阅材料和交流材料。我相信,通过这五天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集中学习,各位书记、市长能够对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宜居城乡建设有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下一步的工作将会有更宽视野、更新思路和更好效果。

  三是理论和政策指导相结合,学以致用。本期研究班将理论学习和政策指导结合得非常紧密。除了老师们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教学外,省建设厅还制订了《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活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今后每年将重点从创建实绩、组织保障和公众满意度三个方面组织对各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排名,并向社会公布。通过考核排名,激励先进,形成你追我赶创建宜居城乡的良好局面。黄华华省长在现场会上专门就绩效考核工作作了重要部署,要求各市、县参照省的办法,制订本市、县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对各县、镇政府进行考核和公布结果。同时,省建设厅还制订了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和宜居社区考核指标。研究班还专门安排了一个课程,由省规划院张少康院长为大家介绍制订考核办法和指标的思路与重点,让大家对省制定的政策有更清晰的理解和认识,回去后该怎么做也更加心中有数。所以说,这期研究班是比较“实”的。

  二、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宜居城乡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全力推进宜居城乡建设

  建设宜居城乡,是省委、省政府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是今后我省推进城乡建设的主线。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归根结底就是要解放思想,摒弃片面强调GDP的发展观,克服“见物不见人”的旧观念,真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开展。汪洋书记对建设宜居城乡高度重视,刚到广东工作不久,就提出要以宜居城乡建设为龙头来改善民生,做到“市市都有天堂,乡乡都有新村”,并多次对宜居城乡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在我省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中,省委、省政府又把建设宜居城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组织开展调研和论证工作。汪洋书记亲自主持制定的《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专门用第六章节对建设宜居城乡作出具体部署。近期又指示省建设厅用排名的方法推动各市建设宜居城乡,并专门批示:“适当的时候,我去看宜居城镇和宜居村庄的建设情况。” 黄华华省长对宜居城乡建设也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突出建设宜居城市”,要以建设宜居城市为重要抓手,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推动城市集约节约发展,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加强城市文明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最佳的宜工、宜商、宜住、宜创业的综合环境。”在近期召开的珠江三角洲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注重从体现优秀建筑、优秀文化和优秀生态的高度做好城市建设规划。这一次又亲自参加建设宜居城乡工作现场会和研究班开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宜居城乡的关注和重视,充分表明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战略性。

  根据汪洋书记和黄华华省长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阐述,我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加强对建设宜居城乡重要意义的认识:第一,建设宜居城乡是增强城乡综合竞争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迫切要求。推进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城乡发展模式向集约型转变,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广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第二,建设宜居城乡是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城乡品位的重要举措。推进这项工作,有利于优化城乡发展布局,完善城镇功能,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彰显广东特色,塑造岭南城乡新形象。第三,建设宜居城乡是全面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广东的突出体现。推进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民生改善和民生发展,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物质、精神、政治和文化生活内涵,将广大人民群众凝聚成为秩序良好、活力充足、参与度高的社会共同体。因此,大家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建设宜居城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回去之后切实把建设宜居城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行动起来,真正负起责任,全力推动和抓好落实。

  三、紧紧把握我国我省扩内需保增长的大好时机,又好又快推进宜居城乡建设

  去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务院出台了扩大内需的10项措施,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建设。省委、省政府迅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我省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扩大内需的16项政策措施,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家和省的这些政策,对于我省建设宜居城乡是一个良好的机遇。建设宜居城乡,不仅可以扩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而且体现人文关怀,改善民生,并为城乡建设的长远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有利条件。各地一定要深刻认识和切实把握好当前的机遇与形势,坚定信心,大胆创新,抓紧启动一批新的建设项目,加大力度推进宜居城乡建设。

  当前,我省有个别地方建设发展步伐迈得还不够快,大项目进展缓慢,没有紧迫感,办起事来缩手缩脚。汪洋书记多次指出,这么好的时机都干不出成绩,等宏观调控来临时又一事无成。因此,我们一定要好好把握目前增投资扩内需的大好时机,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抓紧启动一批新的建设项目,办成一些群众期盼、对城乡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关系重大的大事。去年,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率广东省党政代表团到江浙沪考察学习,不少同志为上海、浙江、江苏城乡建设的大气魄、大手笔所惊叹。希望各位书记、市长要有抓好建设宜居城乡的紧迫感,学学江浙沪的做法和气魄,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突破精神,深入推进宜居城乡建设。

  四、狠抓关键,集中力量解决好建设宜居城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建设宜居城乡是一个长期的复杂过程和系统工程,要真正抓好,最关键最重要的是找准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并提出破解的措施,以点带面地推动整体工作。当然,由于地域差异、历史差异、文化习俗差异和人群结构差异等,不同地区的重点难点问题各不相同,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来推进。按照黄华华省长在建设宜居城乡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在这里,我强调几个具有共性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地要注意集中力量研究解决。

  一是着力发挥城乡规划的龙头作用。规划是建设宜居城乡的先导和基础,当前要突出规划的龙头作用,使宜居城乡建设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宜居城乡建设的难点在于乡。各地一定要转变过去“重城轻乡”的发展观念,树立城乡一体的规划理念,勇于打破城乡分割、城乡分立的局面,使城市和农村有机地融合在规划设计中。要树立起“全域广东”的理念,以“生态优先、宜居为重”为总要求,全面推进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逐步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城乡总体规划“三规合一”的综合性空间规划体系,充分发挥各类规划对宜居城乡建设的综合调控和引导作用。要实行“城乡规划实施年度计划”制度,明确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与结构、建设项目空间布局、重点地区开发建设等内容的年度安排,并使各地城乡建设的年度用地安排与土地利用计划相衔接,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在城乡规划平台上得到落实。

  二是着力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是住房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构建宜居城乡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不断加强,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公积金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城镇住房保障的运作机制还不够规范,与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住房保障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当前必须着力完善制度,规范运行机制,逐步扩大保障面,合理配置住房资源,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不同收入群体相适应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形成以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多类型、多层次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使城乡居民享有基本的生活居住空间和均等的公共空间资源,实现住有所居。

  三是着力推进“三旧”改造。省委、省政府把推进“三旧”改造工作、优化用地布局、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作为重要工作进行部署。省政府近期又出台了《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这些,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我省人多地少,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据统计,珠三角地区9市平均土地开发强度已达到16%,其中深圳、东莞等市已超过40%。对比先进国家或地区的土地开发强度,香港仅为21%、日本三大都市圈仅为16.4%。因此,我省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已难以为继。破解目前面临的土地供需矛盾,不能再走外延扩展的路子,必须向存量要增量,向效率要空间,推进“三旧”改造就是一个非常重要而有效的途径。广东共有“三旧”用地面积170多万亩,其中珠三角“三旧”用地面积就达到90多万亩,低效用地挖潜空间很大。因此,各地要在建设宜居城乡过程中突出抓好“三旧”改造工作,以建立完善规划和标准控制为前提,以政策约束激励为导向,以市场配置为基础,以评价、监管、考核为保障,有效促进城乡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走出一条耕地保护严、建设占地少、用地效率高的城乡建设发展新路子。

  四是着力加强城镇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宜居城乡建设的重点。我们要建设的城乡必须是生态环保型的宜居城乡。各地要十分重视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探索城镇生态文明发展道路。要营造绿色开敞空间,综合考虑生态保育、开发强度等因素,科学划定本地区生态安全控制线,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珠三角地区要积极建设绿道网——省立公园,率先划定区域绿地,大力发展城镇绿化,不断增加城镇绿地面积。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水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使城镇建设向绿化、美化和艺术化发展。要按照省的要求,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各地要严格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国家下达给我省“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目标是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5%。现在看来,压力不小。“十一五”以来,我省污染减排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比2005年下降5.4%和9.1%),但与15%的减排目标相比,仍分别有9.6%(10.2万吨)和5.9%(7.6万吨)的差距。同时,我省的能耗水平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5%,要在这个较低水平上每年降低3-4个百分点,对我省的节能工作是一个严峻挑战。因此,各地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节能减排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环境安全和群众环境权益,促进我省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五是着力完善公共服务建设。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关系到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党的十七大提出要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就要求城乡市政和公共设施要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贴近和方便居民。各地要健全覆盖城乡、服务大众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网络,比如,城乡居民出行便利,公交成为人人能享受、处处能到达的出行工具;农村道路网实现道路硬底化、村村能通达;建设“信息城市”,居民通过完善的信息化网络享受政府、医院、学校及其他公营机构和社会团体提供的公共服务,等等。各地要打破城乡界限,统筹规划城乡市政公用设施布局,以城带乡建设市政公用设施,推行共建共享,促进城乡建设协调发展。

  五、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宜居城乡建设的保障机制

  推进宜居城乡建设,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科学有序地来谋划和推进。

  一要坚持科学规划,克服一哄而起、急于求成,把建设宜居城乡搞成政绩工程的倾向。建设宜居城乡是一项涉及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全面发展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推进建设宜居城乡的实际工作中,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既要充分抓住机遇,能加快的就加快开展,注意从建设宜居城乡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入手,开好头、起好步,加速推进;又要坚决避免操之过急、急于求成,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二要坚持以人为本,克服政府大包大揽、不尊重群众意愿的倾向。宜居城乡建设的主体是居住在其中的群众,城乡宜不宜居,群众说了算。因此,在建设宜居城乡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作用。宜居城乡建设的整体规划和方针政策都要靠政府制订,公共设施建设资金也要靠政府投入,各种资源要靠政府整合,宜居城乡建设中诸多矛盾关系要靠政府协调,政府的作用不可替代。另一方面,各地政府一定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倾听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从制度和机制上切实保障群众在建设宜居城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使广大群众追求宜居的美好愿望和热情,转化为建设宜居城乡的强大动力,齐心协力共同推进。

  三要坚持因地制宜,克服建设宜居城乡模式一律化,指导方法“一刀切”的倾向。我省各地资源环境、文化传统和生活习惯千差万别,建设宜居城乡不能用一个模式、一个标准包打天下。各地要因地制宜,根据实际进行创新,探索和选择符合自身特点的模式。省建设厅针对不同地域选取了若干宜居城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进行分类指导,各地也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选取一些创建点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具体指导,特别要注重保持并发扬地方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四要坚持统筹协调,克服重硬件、轻软件,把宜居城乡建设简单片面理解为工程建设的倾向。宜居城乡建设的主要任务,可以归纳为硬件和软件建设两大方面。硬件主要表现为推进住有所居、改善人居环境等,软件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制度、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建设。对实现宜居城乡的目标来说,这两大建设都是必需的,不可顾此失彼。各地推进宜居城乡建设要坚持统筹协调、改善硬环境和改善软环境并重,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同步改善提升。

  同志们,建设宜居城乡是新时期我省城乡发展的一条主线,是我们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要职责。宜居城乡建设如何,体现着我们各地的发展水平和层次,体现着我们各级党政领导的领导能力和水平。希望同志们按照全省建设宜居城乡工作现场会精神,把这次研究班的学习研究成果应用到工作实际当中,继续解放思想,抓好落实,扎实推进宜居城乡建设,为广东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做出新的贡献!

摘自《粤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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