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市政府研究决定,确定汕头市建设局作为全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的召集单位,并认真组织落实全省有关开展宜居城乡工作。
2月25日,市建设局局长王德声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论述和全省建设宜居城乡工作现场会精神,研究全市开展宜居城乡工作。
王德声局长指出,建设宜居城乡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新时期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进一步推进全省全市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选择。汪洋书记明确提出“要以建设宜居城市、宜居农村、宜居乡镇为龙头来改善民生”的要求。宜居城乡是以城乡生态综合平衡为机制,以改善和发展民生为根本,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前提,以保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保护三者高度和谐,实现城乡环境清洁、优美、舒适为目标的城乡复合系统。
王德声局长强调,建设宜居城乡,涉及面很广,包括城乡规划建设、生态保护、改善民生等,作为全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的召集单位,市建设局要高度重视,从全市大局出发,切实将创宜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我市创宜工作的全面实施打好基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创宜工作的责任性和紧迫感。要统筹兼顾、提前谋划,候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汕头市建设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宜居城乡工作。
王德声局长要求,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建设宜居城乡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抓紧抓好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