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内容 |
考核要点 |
评分标准 |
得分参考依据 |
一
规
划
建
设
(20分) |
1、居住空间 |
★(1)按照地域性、居民认同性、利益共同性等社区构成要素划分社区。分片设立政务“一门式”服务的地方,一般以居住小区为基础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他地方,社区地域界限明确,互不交叉,居民户数一般为1000~2000户。
(2)社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0(含)平方米;
(3)住房困难居民家庭得到及时解决;
(4)住宅小区容积率符合城市规划相关标准与准则。 |
1、社区规模超过2000户范围,扣0.5分;
2、社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不达标:25.0(含)-30.0(不含)平方米扣1分,20.0(含)-25.0(不含)平方米扣2分,低于20.0平方米扣4分。
3、社区内有符合本地区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且无有效解决措施,每户扣0.5分,最多扣4分;
4、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齐全不齐全,每项扣0.5分,最多扣2.5分;
5、社区没有设立体育活动场所扣2分;
6、社区没有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且居民15分钟行程内无法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扣2分;
7、社区出口300米范围内无公共交通设施,扣2分;
8、社区内没有设地面和地下停车场,扣3分。 |
1、社区规划设计图;
2、社区居民住房情况调查数据;
3、当地城市规划相关标准与准则。
4、小区周边公交设施分布情况; |
2、配套设施 |
(1)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齐全,满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信、通气、通路的要求;
(2)社区设有健身场地、排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和游泳池等体育活动场所;
(3)社区内设有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居民15分钟行程内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4)距离社区出口300米范围内应有公共交通设施(含公共汽车站、出租车站、地铁站等);
(5)社区内设有地面或地下停车场; |
二
社
区
环
境
(10分) |
1、绿化环境 |
★(1)绿化布局合理,充分利用现有空间种花植草,见缝插绿,小区内绿化、美化、净化程度较高,新社区和老社区绿化用地分别达到30%和25%以上。
(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0平方米;
★(3)可绿化面积的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社区无侵占绿地,无损毁树木花草等现象。 |
1、社区绿化覆盖率不达标,扣1分;
2、社区绿化面积不达标,扣1分;
2、社区“脏乱差”现象严重,扣2分;
3、社区违章搭建现象严重,扣1分;
4、没有宣传、普及环保知识,扣1分;
5、没有成立环保志愿者队伍,扣1分;
6、居民投诉环境污染问题每年超过5次,扣2分。
7、没有公共厕所,扣1分。 |
1、居民对于社区环保方面的投诉;
2、宣传栏中关于环保知识的宣传;
3、环保志愿者队伍名单;
4、环保部门对社区内不达标项目的通报。 |
★2、卫生环境 |
(1)社区无严重破、损、残建筑物和违章搭建,无乱设摊点,路面整洁,排水通畅。
(2)垃圾实行分类回收,垃圾清运定点及时,垃圾清运率、袋装率达100% ,无卫生死角,无暴露的垃圾、污水,无乱扔废弃物。
(3)“四害”滋生得到有效控制;居民不养家禽,犬、鸽等豢养符合有关规定。
(4)社区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有一个(含)以上二类以上公共厕所。 |
★3、环境保护 |
(1)开展了各类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题的环保公德教育,居民环保知识普及,环保意识强。
(2)有环保志愿者队伍。
(3)社区内企业、餐饮、娱乐等场所管理符合环保规定,污水处理、固态废弃物处理处置、烟气排放和噪声等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
★
三
社
区
服
务
(20
)分 |
1、场所经费 |
(1)社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并设有多功能活动室、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劳动保障服务站(室)、文化图书档案室、星光老年之家、残疾人康复场所、社区残疾人活动室等服务和活动场所。
(2)区(市、县)政府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福利性、公益性服务,包括居民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卫生、社区计生、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教育、社区流动人口、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等公共服务由各职能部门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3)社区办公经费、人员经费按标准纳入政府财预算并按时拨付。完善社区经费管理,制定社区人员经费拨付和管理使用办法。 |
1、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没有达到80平方米,扣3分;
2、没有多功能活动室、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劳动保障服务站(室)、文化图书档案室、星光老年之家、残疾人康复场所、社区残疾人活动室等服务和活动场所。(有条件实行资源共享的例外,但相关服务要能覆盖。),各扣0.5分,最多扣4分;
3、没有按标准落实社区办公经费扣3分,没有按标准落实社区人员经费扣3分;
4、没有按每300户配备1名社区工作者,每个社区的工作人员少于5人的,扣2分;
5、政府没有推进“一站式”服务,没有开展“一站式”服务,扣1分;
6、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将行政任务硬性摊派给社区,没有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扣2分;
7、政府没有承担公共服务、福利性、公益性服务经费,扣3分;
8、政府及政府各部门没有推行“项目管理”、“购买服务”的公共服务方式,扣1分;
9、政府没有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扣1分。 |
1、办公用房及活动场所图片或视频;
2、市、区政府关于社区公共服务,福利性、公益性服务所需经费落实的文件,财政部门的拨款单、收款单位的经费入帐凭证;
3、市、区政府关于社区办公经费、人员经费落实文件,财政部门的拨款单、收款单位的经费入帐凭证;
4、政府推进“一站式”服务的文件;
5、政府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文件。 |
2、服务规范 |
(1)通过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市基层的办事机构和资源,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在街道(镇)设置一个或多个“政务服务中心”。
(2)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根据工作职能和任务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安排人、财、物,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性工作摊派给社区居委会。 |
3、服务手段 |
(1)政府各部门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从推给社区居委会办理、举办事业单位办理转变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方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
(2)对适合社区居委会完成的公共服务,可委托社区居委会完成,但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工作经费,双方签定合同,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3)满足社区居民对市场化服务信息、政务服务信息、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的需要。 |
★
四
社
区
文
明
(24分) |
1、居民自治 |
(1)社区居民代表人数按每30~50户选一名核定,并由其代表的居民户推选产生;社区成员单位按照从业人数多少选派适当的代表参加居民代表会议。
(2)社区居委会成员通过居民小组代表、户代表或全体选民民主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并依法履行罢免和补选等程序。
(4)社区居民会议每年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听取并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情况;讨论、决定涉及全体社区居民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
(5)社区居民和社区成员单位参与制订并遵守《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参与率达到80%以上。
(6)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每年对社区居委会成员工作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7)社区居务、财务和事务公开及社区重大事项的公示和听证制度。 |
1、不按规定程序选举居民代表、居民委员会成员,如有上访、投诉扣3分;
2、不按期召开居民会议,扣2分;
3、没有制定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扣2分;
4、没有公开社区居务、财务和事务及社区重大事项或听证制度,扣2分;
5、没有开展民主评议,扣2分。
6、没有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扣2分;
7、没有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扣1分;
8、没有按标准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扣1分;
9、没有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全民学习活动,扣1分;
10、没有定期举办社区文体活动,扣2分;
11、家庭暴力投诉率,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大于1.5起/千户,扣2分;
12、违反计划生育数量每年超过1起,扣2分,并执行一票否决;
13、邻里关系不和谐,居民投诉每年超过5起,扣2分。 |
1、居民代表名单;
2、居委会成员名单;
3、社区居民会议记录;
4、居民代表会议记录;
5、《居民自治章程》;
6、《居民公约》;
7、居民意见、建议、投诉记录;
8、公示和听证记录;
9、社区开展公民道德教育、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培训活动等活动记录;
10、体育指导员名单;
11、《居民自治章程》;
12、居民投诉记录; |
2、精神文明 |
(1)《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得到广泛宣传,开展了“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居民能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2)创建文明社区,积极开展文明楼幢、文明家庭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增强。
(5)认真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建立社区体育组织,完善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加强社区体育骨干队伍建设,每2000人拥有1~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开展社区居民体质测定工作,定期举办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知识讲座,经常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居民体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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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神文明 |
(3)有科普教育阵地,面向社区居民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社区内形成了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
(4)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站(室)、图书室、社区课堂、社区文体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立群众文化组织,发展群众文化队伍,有计划开展具有社区特色、丰富多彩、主题鲜明、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吸引不同居民群体参与,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6)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事业,营造邻里互助友爱良好氛围,促进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
(7)倡导男女平等,树立民主、和睦、友爱的文明家风,尊老爱幼,无家庭内部纷争,无家庭暴力。
(8)家庭暴力投诉率小于1.5起/千户;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小于1.5起/千户。
(9)社区居民自觉履行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原则开展社区计划生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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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治安消防
(11分) |
★1、社区居委会及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等机构健全,能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社区警务、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调处、外来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反邪教等工作。
2、消防安全组织设备设施定期维护,组织开展灭火与逃生演练。
★3、社区治安、消防防控体系得到加强,有一支群防群治队伍,专职治安防范力量和治安志愿者按人口比例配备到位,治安、消防防范无死角。
★4、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社区居委会建立畅通的诉求渠道和利益维护及保障机制,社区民事调解人员、调解制度落实。
★5、政府有关部门建有应对社区内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等工作预案和预警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宣传、普及公共安全、自救、互救、防灾知识。
★6、社区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社区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安全状况告知制度,能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向社区居民通报社区治安和安全情况信息。 |
1、没有成立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等机构,扣1分;
2、没有成立群防群治队伍,扣1分;
3、消防设备设施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扣1分,消防设备设施没有定期维护扣1分,每年少于1次的灭火与逃生演练扣1分,最多扣3分。
4、没有成立社区民事调解人员、调解制度,扣2分;
5、没有宣传、普及公共安全知识,扣2分;
6、没有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1分。 |
1、群防群治队伍名单;
2、民事调解人员名单;
3、宣传栏中对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通报社区治安和安全情况;
4、关于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的文件;
5、居民关于社区治安方面的投诉;
6、社区防治工作记录;
7、社区调解记录。 |
六 物业管理
(15分) |
★1、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经营,业主依法维护权利并履行义务;
2、物业管理覆盖率达50%(含)以上;
3、物业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备到位;
4、房屋维护、维修和管理运作正常;
5、物业配套的机电设备设施运作、维护、维修和管理良好;
6、物业共有部分规范管理,无违规违法擅改用途等情况;
7、业主满意度达到85%(含)以上。 |
1、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规范,非法经营扣2分。
2、社区物业管理覆盖率(物业管理覆盖率=物业管理面积/社区面积*100%)不达标:覆盖率在30(含)%-50%扣1分,低于30%扣2分;
3、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建立各项制度,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每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4、房屋外墙脱落、安全结构存在隐患,没有定期粉刷或清洗外墙,每处扣0.5分,最多扣2分;
5、物业配套的机电设备(供配电、发电机组、水泵、电梯等)没有进行日常或定期维护,发生安全事故,没有进行及时维修,每项扣0.5分,最多扣4分;
6、物业共有部分无有效管理,违规违法擅改用途,每处扣0.5分,最多扣2分;
7、未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每个物业管理区域扣0.5分,业主满意度低于85%,每个物业管理区域扣0.5分,每个小区最多扣2分。 |
1、物业服务合同中相关条款的约定;
2、物业服务专项合同中相关条款的约定;
3、房屋、机电设备维护情况报告;
4、业主满意度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