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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会员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 
  为提高造价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及《关于2014年至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3〕052号)的要求,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定于9月份在汕头市举办一期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培训班安排60学时课程,包括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以自愿为原则。 
  二、培训内容 
  1、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编写的2014年至2015年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统一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四)》; 
  2、投资决策之造价控制; 
  3、绿色建筑。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学习时间:2014年9月22日至9月26日;学时:60 
  培训地点:汕头市金平区红领巾路10号汕头宾馆后楼二楼会议厅。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及步骤: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第一步:登录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首页 
  (网址:http://www.gdzczx.com),点击左侧的“继续教育报名”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第二步:根据提示填写相关内容,打印报名表后在9月21日前带报名表到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缴费或汇款。 
  收款单位:汕头市建筑业协会; 
  开户银行:工行汕头分行安平支行; 
  账号:2003020319200015592。 
  第三步: 缴费后自行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打印学习凭证,持学习凭证在规定的时间到上课点学习。 
  五、培训收费 
  600元/人(含教材和资料)。 
  六、其它事项 
  1、按规定,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内(四年)应接受60学时必修课和60学时选修课继续教育。因此,每两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即可达到规定的学时要求。 
  2、学习结束后二周可在注册中心网站上查询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打印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即可作为注册凭证。 
  3、联系方式: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地址: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局大楼19楼1901室, 
  联系电话:0754-88561829,传真:0754-88542044, 
  联系人:杨俊亮。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 
  201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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