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审,刘昕炜等708位同志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通过的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邮戳为准)向省建设厅科教处投诉。投诉以书面形式,单位投诉要加盖公章,个人投诉的要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
邮政编码:510031
附件:2006年广东省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广东省建设厅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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