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278号),经审核,100人符合初始注册登记条件(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7年1月3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反映。
联系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联系电话:58933437
建设部城乡规划司 二○○七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全国初始注册登记城市规划师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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