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1号),现将我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2月12日上午9时起至3月9日下午17时截止。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7年3月9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7年3月5日至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为受理考生“报名确认”时间。 2、各市的“报名确认”时间、地点由各市考试机构决定。但必须于3月9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各市要在3月16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汇总表和报考材料上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三)报考条件见附件1、2;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3。各报名点要加强对报考信息的审核,重点是转考条件。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级 别 |
日 期 |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一 级 |
5 月 12 日 |
8∶00-11∶30 |
建筑设计 |
13∶30-15∶30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16∶00-18∶00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5 月 13 日 |
8∶00-11∶30 |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13∶30-17∶30 |
建筑结构 |
5 月 14 日 |
8∶00-10∶30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12∶30-18∶30 |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5 月 15 日 |
8∶00-10∶30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12∶30-17∶30 |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二 级 |
5 月 12 日 |
8∶00-11∶30 |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13∶30-16∶30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5 月 13 日 |
8∶00-11∶30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12∶30-18∶30 |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注:带“*”号的五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根据《关于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成绩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号),自2007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考试中,只能报考第一科全考,其专业代码为“01”。取消了02专业(报考第一科上半部分)和03专业(报考第一科下半部分)。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试题分两大类型。一类是知识题,二类是作图题。知识题用答题卡作答,试题(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作图题草图纸由各考点统一配发,各科作图题考试每位考生配发4张2号草图纸,考后收回。作答方式等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见附件4。各地应早作准备,在报名时发给考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滚动周期是五年,从2001年起连续五年(次)累计未获全部科目合格人员,2001年考试合格科目今年失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滚动周期是二年,2005年起连续两年(次)累计未获全部科目合格人员,2005年考试合格科目自动失效,今年可继续报考。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详细地址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
附件:1.2007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07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抄送: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省人事厅专技处、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附件1
2007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 业 |
学 历 或 学 位 |
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时间 |
对应的最迟毕 业年限 |
建筑学
建筑设计 |
本科 及 以上 |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
2 年 |
2005 年 |
建筑学学士 |
3 年 |
2004 年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5 年 |
2002 年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 年 |
2000 年 |
专科 |
三年制毕业 |
9 年 |
1998 年 |
二年制毕业 |
10 年 |
1997 年 |
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
本科及 以上 |
工学博士毕业 |
2 年 |
2005 年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6 年 |
2001 年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 年 |
2000 年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 年 |
1999 年 |
专科 |
三年制毕业 |
10 年 |
1997 年 |
二年制毕业 |
11 年 |
1996 年 |
其它工科 |
本科及 以上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7 年 |
2000 年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 年 |
1999 年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9 年 |
1998 年 |
2、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附件2
2007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报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 业 |
学 历 |
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时间 |
对应的 最迟毕 业年限 |
中专(不含 职业 中专) |
建筑学(建筑设计术) |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
5 年 |
2002 年 |
建筑学(建筑设计术) |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
7 年 |
2000 年 |
相近专业 |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
8 年 |
1999 年 |
相近专业 |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
10 年 |
1997 年 |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 |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
8 年 |
1999 年 |
相近专业 |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
10 年 |
1997 年 |
大专 |
建筑学(建筑设计) |
毕业 |
3 年 |
2004 年 |
相近专业 |
毕业 |
4 年 |
2003 年 |
本科 及以上 |
建筑学 |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
2 年 |
2005 年 |
相近专业 |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
3 年 |
2004 年 |
注:“相近专业”: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 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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