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令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白俊仁等6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白俊仁等6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三月三日
附件:
白俊仁等6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北京市(3人)
白俊仁 张宝林 向东平
广东省(1人)
张旭玮
四川省(2人)
江 建 范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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